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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政府规定:拖延阻挠大项目进度要追责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1-23 04:29:49 人浏览

导读:

今后,政府职能部门设置障碍、故意刁难、吃拿卡要、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阻挠重大项目建设进展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昨日,河南省政府针对“关于完善重点工业项目建设责任制,促进优势产业健康快速发展的意见”发出通知。省政府大项目办将对六大优

  今后,政府职能部门设置障碍、故意刁难、吃拿卡要、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阻挠重大项目建设进展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昨日,河南省政府针对“关于完善重点工业项目建设责任制,促进优势产业健康快速发展的意见”发出通知。省政府大项目办将对六大优势产业高新技术产业规划项目和省100户重点工业企业等政府性资金支持的重大工业项目实行问责制。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对重大工业项目年度建设目标责任制的督促检查,对进度存在问题的项目及问责单位按月进行通报。

  根据规定,项目确定后,除因市场需求、工艺技术和产业政策等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外,不得随意调减建设项目、规模和投资。

  重大工业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在办理、提供所需核准(备案)、土地、环保、工商、规划、贷款等手续和条件中,政府职能部门如果存在设置障碍、故意刁难、吃拿卡要、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并对项目建设单位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乱检查的以及其他阻挠项目建设的行为,将追究相关责任人拖延工程进度的责任。

  另外,因工作不力、效率低下、拖延推诿等原因造成项目未按期开工、投产和完成投资以及未能完成省政府确定的年度建设计划的也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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