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在建楼房楼板坍塌 施工方涉无证施工已停工
导读:
4月15日中午,海口市观光大道一正在建设的建筑部分楼板坍塌,所幸无人受伤。事发次日,记者前往现场采访时,施工方负责人坚称没有发生过此事。海口市住房与建设局、琼山区规划建设局、琼山区安监局、琼山城管局等部门介入调查此事后,由于施工方当天不能提供相关报建手续,目前该工地已经被责令停工。
目击市民:坍塌后施工方当天抢修
据家住事发工地附近的一名市民介绍,15日中午1点多钟,他在家中突然听见一声闷响。走到阳台往外一看,发现这个正在施工的建筑部分楼板坍塌,他当即拍下了照片。
16日上午,在该市民提供的照片上,记者看到图中的建筑右侧部分楼板明显凹下去了一大块。目击者说,坍塌事件发生后,他看到工地施工方很快就组织工人进行抢工修复。等第二天一大早他再查看时,远远看过去,已经看不出坍塌的样子。
记者采访:施工方否认楼板发生过坍塌
16日上午11点多,南国都市报记者来到事发工地看到,在建的工地占地至少数百平方米,一侧已经建到地上2层。之前坍塌的地方则位于另一侧,属于该建筑的地下一层。坍塌的位置已经被人处理过,架设好新的建筑模板。
“这房子昨天是不是塌了?”记者问现场的施工人员。起先几位工人均是称“不知道”。后来有个工人才给出了肯定的答案:“是塌了,昨天吃过中午饭不久的事。”
当天下午3点左右,正当记者在工地附近时,一位身穿白色上衣的中年男子主动走过来跟记者说话。他自称是工地施工方负责人,面对记者询问,他坚称没有发生过此事:“谁说塌了,没有这事。”
随后,海口市住房与建设局、琼山区规划建设局、琼山区安监局及琼山城管等部门的工作人员相继赶到现场。
部门说法:该工地涉嫌无证施工
经过对照照片及仔细查看现场,海口市住房与建设局建筑质量安全监督站的一名工作人员表示,该建筑地下一层一处约10多平方米的楼板应该发生过坍塌,只是由于现场被抢工处理过,所以外行人难以看出来。
由于施工方负责人当天无法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琼山城管执法大队的执法队员认定该工地涉嫌无证施工,给施工方的负责人陈某开出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及《案件初查通知书》,责令施工方立即停止施工,听候处理。
而对于坍塌事件的过程,现场的施工方负责人始终不愿进行详细介绍。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混凝土施工混凝土施工摘要:我国许多地方有较长的寒冷季节。由于受工期制约,许多工程的混凝土冬季施工是不可避免的。国内外对混凝土冬季施工理论和方法的探索研究认为,当
工程先开工后签合同一般不合法,属于倒签合同的法律行为。倒签合同与企业风险防范的目标相悖,不符合企业管理制度的要求,同时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和经营管理风险,在实践中
没有资质挂靠拖欠工程款挂靠施工人可以自己名义起诉要求发包人支付工程款。承包人应当积极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实际施工人有足够证据证明承包人未积极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的
建筑工程纠纷行使先履行抗辩权如下: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不如约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先履行抗辩权基本上适用于先履行一方违约的场
个人名义签订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无效。承包建筑工程的主体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在核准的资质等级
施工企业与包工头之间的法律关系是劳务合同关系,双方建立承揽业务后包工头受施工企业管理。建筑企业与施工企业之间是建设工程承包(加工承揽)关系,包工头与农民工之间是
承包工程需要签合同,签订时需要注意对工程的真实性、可靠性及发包人的资信情况进行了解,写明单项承包工程名称和范围、施工准备、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工程质量和检验、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