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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二手房违约纠纷激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1-22 11:47:25 人浏览

导读:

导言:辛辛苦苦带着客人看了五六次房,本来以为生意做成板上钉钉了,却没想到连合同都已签好,最后买家还是毁了约。这是近一段时间以来,成都不少二手房中介的遭遇。受楼市调控政策影响,成都二手房违约纠纷近期出现了明显增多,其中,购房者违约的情况占到

  导言:辛辛苦苦带着客人看了五六次房,本来以为生意做成板上钉钉了,却没想到连合同都已签好,最后买家还是毁了约。”这是近一段时间以来,成都不少二手房中介的遭遇。受楼市调控政策影响,成都二手房违约纠纷近期出现了明显增多,其中,购房者违约的情况占到了绝大多数。业内人士分析,房贷政策变化导致贷款者经济压力增大和买家看跌后市房价,是近期二手房违约纠纷增多的主要原因。

  购房者

  坚决毁约不惜损失上万定金

  违约,我只损失3万多元的定金;而如果不违约,今后房价一下跌,损失就不知道有多大了。 ——张允逸

  坚信房价将还会下跌,是张允逸不惜损失一笔高额定金也一定要毁约的原因。5月初,张允逸看中了位于双楠片区逸都路某小区的一套二手房,标价77万元,由于该房源各项条件都不错,他很快就与房东谈定以75万元成交,并签定了合同。

  但随着房产新政的调控作用逐渐开始显现,成都楼市也受到影响,大量购房者选择持币观望。楼市整体冷清,交了定金的张允逸也心慌起来。“房价到底会不会下跌哦?政策这么严厉,我看这次调控应该不会再打水漂吧?新政刚刚出来我就买房,会不会买亏了?”张允逸越想越觉得今后房价一定会跌,考虑再三后,他决定放弃这套房子。

  另一位二手房买家林东违约,则是因为无力承担新政后提高的首付和利率。“我是在房贷政策变化之前就签了合同,但是新政出来之后,首付一下子要多出15万元,这超出了我的经济承受力。”不过,林东的运气还不错,在与房东进行了长达近3个月的“马拉松式谈判”后,房东也做出了让步,将超过七成的定金退还给了林东。

  中介人士

  毁约有风险决定需谨慎

  如果仅仅因为主观判断就要毁约,恐怕得不偿失。

  ——王锐科

  对于新政后明显增多的二手房纠纷,二手房中介从业人士王锐科表示,违约的大多数都是买家。“房源抢手的时候,房东违约占多数;而现在市场低迷,买家就成了违约的主要群体。从违约纠纷的总量上看,与新政前相比至少增加了四成以上。”王锐科同时介绍说,目前距离二套房房贷新政颁布已有近4个月,因购房者无力承受房贷压力而产生的违约纠纷已有所减少,但买家看跌后市房价而毁约逐渐成为了“主流”。对此,王锐科认为,仅仅因为看跌房价就毁约,并不一定是正确的选择。“房价将会下跌多少,甚至会不会下跌,都是没有定数的。如果仅仅因为主观判断就要毁约,恐怕得不偿失。因此购房者在做决定时一定要慎重,特别是在定金数额较大的情况下,贸然毁约,最后可能房价的下跌幅度都还够不上弥补定金的损失。”[page]

  对于这类纠纷的解决办法,王锐科表示,协商解决是主流选择。“不仅买卖双方要协商,中介也会参与协调,共同处理定金和中介费的问题。”

  而1+2联合不动产经理马飞也表示,绝大多数情况下双方都会选择协商解决。“从理论上讲,如果是买家违约,定金应该是不退的,但一般来说,最后都能谈出一个双方都可以接受的结果。”

  律师说法>>>

  定金该不该退,要看情况

  四川鼎立律师事务所李宝平律师表示,对于这类二手房购房纠纷,定金该不该退还给购房者,应视情况而定。“如果是在新政颁布之前双方就签定了合同,那么房贷的首付和利率提高就属于不可预知的重大变化,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对购房者而言并不公平,也可能是不现实的,因为购房者有可能无力按新规定支付首付和利率;但如果是在房贷细则已经发生了变化后双方才签定的合同,那么购房者以首付和利率提高为由要求解除合同就是不合理的,定金不应退还。”

  早报记者 洪霁昕 摄影 黄瑶

  同步播报>>>

  传京沪深杭第三套房贷叫停

  成都早已暂停贷款

  早报讯 (记者 孟梅 李凌静 实习生王娟)昨日有媒体报道称,银监会近日建议各家商业银行暂停北京上海深圳杭州的第三套房贷,其它地区的第三套房贷则自主决定。昨日,记者从成都各大商业银行得到证实,目前成都已暂停第三套房贷发放。

  记者以购房者身份咨询中信银行成都分行,该行工作人员明确表示,从6月开始成都的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已全面停止。随后,记者先后致电中行、建行以及招行工作人员,得到的回答均是已暂停第三套住房的房贷。

  此外,银监会昨日晚间紧急发布公告重申,对于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应大幅度提高,具体由商业银行根据风险管理原则自主确定。

  链接>>>

  内地逾1.9亿平方米商品房待售

  国家统计局4日在此间发布2005年以来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待售情况,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6月末,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待售商品房1.9182亿平方米,同比增长6.4%;其中住宅1.0646亿平方米,同比增长0.2%。[page]

  国家统计局称,待售商品房面积,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报告期末已竣工的可供销售或出租的商品房屋建筑面积中,尚未销售或出租的商品房屋建筑面积,包括以前年度竣工和本期竣工的房屋面积。 (宗欣)

  近年商品房待售面积情况

  年份 面积

  2005年末 1.4亿多平方米2006年末 1.4亿多平方米2007年末 1.3亿多平方米2008年末 1.8626亿平方米2009年末 1.9947亿平方米今年6月末 1亿平方米出头

  经适房面积须控制在60平方米

  据新华社电记者5日从住房城乡建设部获悉,北京等28个城市成为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城市,133个经济适用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用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为申请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额度约493亿元。

  另外,试点项目建设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应严格执行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的规定,成套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单套建筑面积应严格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利用项目贷款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必须严格控制供应对象。同等条件下,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优先购买或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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