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索赔的诉讼时效
导读:
工程索赔时效是指承包者对项目的承包完之后,如果在一定期限内不行使索赔权,就视为放弃该项权利的内容。那么,在工程的索赔中,对索赔时效和诉讼时效的规定分别是怎样的呢接下来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带了解关于工程索赔的诉讼时效的内容,希望给你带来帮助。
一、索赔时效
索赔时效是指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索赔方在索赔事件发生后的约定期限内不行使索赔权的,视为放弃索赔权利,其索赔权归于消灭的合同法律制度。约定的期限即索赔时效期间,一般为28天(根据通用条款)。该种索赔时效,属于消灭时效的一种。
二、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是权利人请求人民法院保护自己民事权利的期限,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诉讼时一般为2年,但涉及商品质量不合格、人身损害、寄存保管、租金的,诉讼时效为1年。
但诉讼时效从权利实际被侵害之日起最长不超过20年,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三、诉讼时效与索赔时效的差别
索赔时效和诉讼时效存在根本的区别,诉讼时效是权利人请求人民法院保护自己民事权利的期限,是法定时效,不可随意约定更改,指向的对象是法院。索赔时效是权利人请求义务人行使义务的期限,该期限是约定期限,指向的对象是义务人。索赔时效是除斥期间,超过索赔时效丧失的是实体权利,义务人给付的可以要求返回。超过诉讼时效即丧失胜诉权,实体权利不丧失,义务人给付的无权要求返还。
相关知识
1、超过索赔时限,承包人并不必然丧失索赔权利。超过索赔时限仍然可以提出索赔请求,仍然可以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但是,我们还是建议承包人应当按照索赔时限提出索赔请求,这样容易得到发包人的认可,容易形成签证。
2、索赔的诉讼时效应当从工程结算完毕之日起计算。因此,工程索赔最迟应当于工程结算以后的两年内提出,前提是,结算文件中,不能含有双方无其他争议的排斥性约定。但是,鉴于有的法官还是认为,工程结算是承发包双方就工程价款的一次性了结,工程结算以后不再支持工程索赔的请求。因此,我们建议,工程索赔应当在工程结算时一并提出。
通过以上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资料,你知道工程索赔的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吗?其实,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要求法院保护自己的民事权利免受侵害,诉讼时效一般为两年,而索赔的期限就是约定期限,一般28天。如果有其他法律问题,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更好的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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