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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别人工地上死了要怎么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6-16 14:39:59 人浏览

导读:

工地上发生死亡事件后,施工单位要根据死亡的人员是否属于施工人员,如果是,还要根据其死亡原因是否是因为工作,如果都符合,则需要对其进行赔偿。如果不是,也需要按照公安部门的指令处理。那么在工地发生死亡案件怎么办?以下就跟着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工地上发生死亡事件后,施工单位要根据死亡的人员是否属于施工人员,如果是,还要根据其死亡原因是否是因为工作,如果都符合,则需要对其进行赔偿。如果不是,也需要按照公安部门的指令处理。那么在工地发生死亡案件怎么办?以下就跟着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人在别人工地上死了要怎么办

  需要根据被害人与工地承建方的法律关系(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确定处理方式。属于劳动关系的,需要向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据此协商或申请劳动仲裁主张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同时可以向接受劳务的一方(一般为具体施工方,包工头等)协商或或直接诉至法院主张赔偿;不属于劳动关系的,需要确定死亡的原因。建议委托律师代理索赔,以便更好地维权。

人在别人工地上死了要怎么办

  二、工人因为工伤原因死亡怎么赔偿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三十八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三、工地施工中死人安全员是否会坐牢

  需要是构成违法犯罪的才会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暂停或者撤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资格;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人在别人工地上死了要怎么办的相关知识,首先需要区分被害人与工地承建方的法律关系,属于劳动关系的,需要向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不属于劳动关系的,需要确定死亡的原因。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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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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