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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焊接未用安全带致坠亡事故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2-01 00:16:56 人浏览

导读:

1.事故经过某单位基建科副科长甲未用安全带,也未采取其他安全措施,便攀上屋架,替换焊工乙焊接车间屋架角钢与钢筋支撑。工作1小时后,辅助工丙下去取角钢料,由于无助手,甲便左手扶持待焊的钢筋,右手拿着焊钳,闭着眼睛操作。甲先把一端点固上,然后左

  摘要:某单位基建科副科长在高空作业过程中未采用正确的安全措施,从从12.4m的屋架上跌落下来,当即死亡。

1.事故经过

  某单位基建科副科长甲未用安全带,也未采取其他安全措施,便攀上屋架,替换焊工乙焊接车间屋架角钢与钢筋支撑。工作1小时后,辅助工丙下去取角钢料,由于无助手,甲便左手扶持待焊的钢筋,右手拿着焊钳,闭着眼睛操作。甲先把一端点固上,然后左手把着只点固一端的钢筋探身向前去焊另一端。甲刚一闭眼,左手把着的钢筋因点固不牢,支持不住人体重量;突然脱焊,甲与钢筋一起从12.4m的屋架上跌落下来,当即死亡。

  2.主要原因分析

  (1)基建科副科长不是专业焊工。

  (2)事故发生时无监护人。

  (3)登高作业者未用安全带,也无其他安全设施。

  3.主要预防措施

  (1)非专业焊工不能从事焊割作业。

  (2)登高作业要设监护人。

  (3)登高作业一定要用标准的防火安全带,架设安全网等安全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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