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分包如何确定用工主体
导读:
在建设项目需要大量的建筑工人的时候,通过劳务分包的方式可以很好地解决工人不足的问题,但劳务分包也有许多的注意事项,例如说分包的合同以及劳务分包如何确定用工主体,这些问题。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劳务分包如何确定用工主体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在《建筑领域确认劳动关系之我见》一文中对建筑行业大量存在的转包、分包引发的劳动关系问题进行了分析,并结合(法办【2011】42号)《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以下简称《纪要》)第59条和(劳社部发【2005】12号)《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第4条作了比较,得出了这两个文件规定的内容并不冲突的结论,并阐述了自己的理由。应当说,您对上述问题的见解是有一定道理的,说明您对这一领域存在的问题有一定的研究,并希望能够解决这一实践中较为棘手的问题。
关于实际施工人招用的劳动者与承包人也就是建筑施工企业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理论与实践中存在两种截然相反的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实际施工人与其招用的劳动者之间应认定为雇佣关系,但实际施工人的前一手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人、分包人或转包人与劳动者之间既不存在雇佣关系,也不存在劳动关系。理由是:建筑施工企业与实际施工人之间只是分包、转包关系,劳动者是由实际施工人雇用的,其与建筑施工企业之间并无建立劳动关系或雇佣关系的合意。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应认定实际施工人的前一手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人、分包人或转包人与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因为认定他们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有利于对劳动者保护。
1、自带劳务承包,指企业内部正式职工经过企业培训考核合格成为工长,劳务人员原则上由工长招募,人员的住宿、饮食、交通等由企业统一管理,工资由企业监督工长发放或由工长编制工资发放表由企业直接发放。公司将所承建的部分工程通过签订承包合同的形式,交由本公司职工具体承包施工,该承包人自招工人,工程由承包人负责施工与管理,工人的报酬也是由承包人支付。
2、零散的劳务承包,指企业临时用工,往往是为了一个工程项目而临时招用工人。
3、成建制的劳务分包,指以企业的形态从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处分项、分部或单位工程地承包劳务作业。
1、做到合法分包,规范操作。
(1)项目部负责人在授权对外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时,要严格审查劳务分包企业的工商登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企业劳务作业的资质等情况,以免签订无效的劳务分包合同,产生不必要的劳务分包纠纷。
(2)必须签订劳务合同。
(3)要建立劳务分包合格名单。定期对劳务分包单位进行考核评价,同时要加强劳务分包单位的监督管理。
2、做到劳务分包用工合法、规范。
(1)通过劳务公司派遣。
(2)直接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
3、禁止使用自然人(包工头)以及无资质的劳务队伍。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劳务分包如何确定用工主体的相关知识,劳务分包在执行的过程中,需要注意相关的问题,尤其是不能进行转包,转包是和非法的一种行为。大家还有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相关栏目的专业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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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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