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工程纠纷 > 建筑工程法规政策 > 工程地方法规政策 > 关于对江西省市县污水处理厂运行和排水管网建设有关情况进行督查帮扶的通知

关于对江西省市县污水处理厂运行和排水管网建设有关情况进行督查帮扶的通知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1-25 16:19:07 人浏览

导读:

关于对全省市县污水处理厂运行和排水管网建设有关情况进行督查帮扶的通知各市、县建设(城管、水务)局,新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为加快推进市、县排水管网建设,推动污水处理厂正常稳定运行,按照省政府领导指示,我厅决定于3月上中旬对全省市县污水

  关于对全省市县污水处理厂运行和排水管网建设有关情况进行督查帮扶的通知

各市、县建设(城管、水务)局,新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为加快推进市、县排水管网建设,推动污水处理厂正常稳定运行,按照省政府领导指示,我厅决定于3月上中旬对全省市县污水处理厂运行和排水管网建设有关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督查帮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帮扶内容

  (一)传达省委、省政府领导有关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工作的指示精神。

  (二)排水管网建设情况:检查城区水系是否还有排污口直排现象,察看排水管网施工安全质量情况,了解排水管网渗漏排查工作进展情况。

  (三)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检查污水在线监测系统是否正常运行,查阅进出水水质分析化验单、进出水流量抄表记录和电费单等资料。

  (四)其他有关事项。

  二、督查方法

  1.听取市、县有关情况汇报;2. 查阅有关资料;3. 现场察看排水管网施工和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对污水处理厂存在问题和城区的排污口进行现场录象、拍照。

  三、督查时间

  本次督查时间为3月上中旬,具体督查时间由各督查帮扶工作组自行安排,并通知对口督查的设区市污建办。

  四、督查分组

  第一组:由招投标办主任黄国贤带队,对赣州市、宁都县、于都县、石城县、瑞金市、会昌县、兴国县、赣县、安远县督查帮扶。

  第二组:由城建处副处长李日龙带队,对南康市、信丰县、上犹县、崇义县、大余县、全南县、龙南县、定南县、寻乌县督查帮扶。

  第三组:由建管处副处长万根华带队,对南昌市(含桑海区)、新建县、南昌县进贤县安义县景德镇市、乐平市、浮梁县督查帮扶。

  第四组:由规划处处长李道鹏带队,对九江市、九江县、永修县、德安县、共青市、星子县、都昌县、武宁县、修水县、瑞昌市、湖口县、彭泽县督查帮扶。

  第五组:由工程造价局局长罗祯云带队,对新余市、分宜县、萍乡市(含湘东区)、芦溪县、上栗县、莲花县、鹰潭市、余江县、贵溪市督查帮扶。

  第六组:由勘察设计处处长罗敏带队,对宜春市、靖安县、奉新县、高安市、樟树市、丰城市、上高县、宜丰县、万载县、铜鼓县督查帮扶。

  第七组:由质量安全局调研员黄爱平带队,对上饶市、上饶县、玉山县、广丰县、婺源县、德兴市、万年县、余干县、鄱阳县、横峰县、弋阳县、铅山县督查帮扶。

  第八组:由稽查办主任梁卫明带队,对吉安市(含青原区)、吉安县、新干县、峡江县、永丰县、吉水县、安福县、永新县、万安县、遂川县、井冈山市督查帮扶。

  第九组:由抗震办主任钟宪明带队,对抚州市(含临川区)、东乡县、金溪县、资溪县、黎川县、崇仁县、宜黄县、乐安县、南城县、南丰县、广昌县督查帮扶。

  各设区市联络员名单:

  南昌市:周洪都 0791-3883957、13970063356

  九江市:袁 立 0792-8984281、13879229583

  新余市:简 赟 0790-6441720、13970492289

  景德镇市:吴振华 0798-8525112、13507981791

  鹰潭市:邱岸龙 0701-6221902、13907016525

  萍乡市:曾祥军 0799-6782289、13879968265

  吉安市:周锦喜 0796-8231063、15907965999

  赣州市:陈 飞 0797-8181908、13517972000

  宜春市:陈 萍 0795-3550056、13707001495

  抚州市:曾广兰 0794-8261907、13979491180

  上饶市:蔡国兴 0793-8316580、13979300296

  五、有关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要在3月上旬前对各项工作进行自检,各设区市要加强督查,对辖内各县(市)自检情况进行核查;[page]

  (二)县(市)要高度重视此次督查工作,按照检查内容和要求,做好相应的迎检工作,并准备好书面汇报材料。

  省城建处联系人:邹 凌 0791-6239782、13879172687

  单人龙 0791-6253307、13699536866

  二0一一年三月三日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