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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关于开展2008年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1-25 02:02:21 人浏览

导读:

各市(州、地)建设局、房管局、城管局、园林局,各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贵州建工集团总公司,中央在黔及省属建筑施工企业:现将建设部《关于开展200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建办质函[2008]268号)(以下简称“268号文”)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实

各市(州、地)建设局、房管局、城管局、园林局,各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贵州建工集团总公司,中央在黔及省属建筑施工企业:

  现将建设部《关于开展200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建办质函[2008]268号)(以下简称“268号文”)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我厅决定于2008年6月在全省建设系统开展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各地、各单位要按照268号文要求认真研究,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和计划,精心部署“安全生产月”活动。

  二、各地、各单位要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按照《关于进一步开展我省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黔建施通[2008]138号)和《贵州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黔建施通[2008]190号)要求,在去年专项整治活动的基础上,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及百日督查专项行动。

  三、各地、各单位要及时、认真总结“安全生产月”活动中好的做法和取得的成效,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于2008年7月1日前报送我厅施工管理处(联系电话/传真:0851-5360289,联系人:贺明卫)。

  附件:《关于开展200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建办质函[2008]268号)

二○○八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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