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建委下发规定 重大工程事故最高罚50万
导读:
9月7日,北京市建委下发了《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及重大隐患处理规定》。其中明文规定:今后,在重大工程施工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必须在12小时内向区(县)建委提交书面报告,重大事故最高可罚款50万元。规定明确,隐瞒、谎报、故意拖延报告期限的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将被处以2万元至20万元罚款。
根据该《规定》,施工单位发生重大事故后,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持法人委托书)应立即到现场接受调查、询问;重大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应当在12小时内向区(县)建委提交书面报告,区(县)建委在接到书面报告后24小时内向市建委提交书面报告。
市建委或区(县)建委应在事故发生后5个工作日内,做出重大事故责任初步认定意见书,确定主要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单位。重大事故调查工作应在事故发生后30日内结束,情况复杂的不得超过60日,特殊情况经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可延长至90日。根据该《规定》,发生重大事故的建设工程必须立即停工整改,市建委应在事故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做出暂扣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处罚决定。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为了维护建筑市场领域里的公共安全,保障建筑工程的工程质量,适应改革开放形势,刑法修订增设了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那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立案标准是什么?工程重大安全事
重大事故分为四个等级:(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级重大事故:1.死亡30人以上;2.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二级重大事故:1.死
工程先开工后签合同一般不合法,属于倒签合同的法律行为。倒签合同与企业风险防范的目标相悖,不符合企业管理制度的要求,同时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和经营管理风险,在实践中
没有资质挂靠拖欠工程款挂靠施工人可以自己名义起诉要求发包人支付工程款。承包人应当积极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实际施工人有足够证据证明承包人未积极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的
建筑工程纠纷行使先履行抗辩权如下: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不如约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先履行抗辩权基本上适用于先履行一方违约的场
个人名义签订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无效。承包建筑工程的主体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在核准的资质等级
施工企业与包工头之间的法律关系是劳务合同关系,双方建立承揽业务后包工头受施工企业管理。建筑企业与施工企业之间是建设工程承包(加工承揽)关系,包工头与农民工之间是
承包工程需要签合同,签订时需要注意对工程的真实性、可靠性及发包人的资信情况进行了解,写明单项承包工程名称和范围、施工准备、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工程质量和检验、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