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城市绿线管理实施办法
导读:
颁布日期:2005-6-17
实施日期:2005-8-1
文号: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17号
发布单位:成都市人民政府
《成都市城市绿线管理实施办法》已经2005年6月6日市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8月1日起施行。
市长:葛红林
二○○五年六月十七日
第一条(目的依据)
为建立和严格实行城市绿线管理制度,切实保障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实施,加强城市绿化的保护和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和《成都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绿线概念)
本办法所称城市绿线是指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绿线的划定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管理部门)
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市园林绿化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城市绿线的划定。
市和区(市)县园林行政管理部门会同规划、建设、土地、水利、城管执法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城市绿线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绿地规划编制)
市园林绿化行政管理部门和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应组织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城市总体规划、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城市绿线划定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绿线划定)
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区(含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范围内,城市绿线由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园林绿化、土地等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成都市绿地系统规划、详细规划划定。
成都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其他区、县,城市绿线由区、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划定,按法定程序报市规划、园林绿化行政管理部门审批。
成都市规划区范围以外的县(市),城市绿线由县(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划定,报市园林绿化、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七条(绿地界定)
下列区域应界定城市绿地,并划定城市绿线:
(一)现有的和规划的公共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道路绿地、风景林地;
(二)城市规划区内的河流、湖泊、湿地、山地等城市生态控制区域;
(三)城市规划区内的风景名胜区、散生林植被、古树名木保护范围等。
第八条(绿线公布)
批准的城市绿线要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
第九条(绿线调整)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整城市绿线。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调整城市总体规划、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城市公共绿地、防护绿地、风景林地、生产绿地、城市主次干道绿地的绿线界定坐标的,由规划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园林绿化行政管理部门组织论证,按法定程序审批后,方可调整。
(二)调整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其他道路绿地的绿化控制指标的,由规划、园林绿化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论证,按法定程序审批后,方可调整。
(三)调整现有城市公共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道路绿地、风景林地等绿线的,由规划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园林绿化行政管理部门组织论证,进行公示,按法定程序审批后,方可调整。
第十条(绿地建设要求)
城市绿线范围内的公共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道路绿地、风景林地等,必须按照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成都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等规定,进行绿地建设。
第十一条(配套建设绿地规定)
建设工程必须按照规定的绿地指标配套建设绿地。
配套建设绿地应当与建设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page]
建设工程竣工后,应对配套建设绿地的绿线进行核定,未达到规划设计要求的,规划行政管理部门不予出具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第十二条(绿线内禁止行为)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城市绿线范围内进行建设和设置其他设施。
在城市绿线范围内,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应当逐步迁出或限期拆除。
第十三条(绿线管理)
城市绿线范围内的现有绿地,由城市园林绿化行政管理部门登记造册,编制现有绿线控制图。
城市绿线范围内的规划绿地,由规划、园林绿化行政管理部门登记造册,编制规划绿线控制图。园林绿化行政管理部门依据规划绿线控制图,编制分期实施计划。
第十四条(管线设施要求)
城市绿线范围内的地上、地下空间内的各种管线或设施,由园林绿化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有关技术标准提出管制要求,保证栽植树木的生长空间。
第十五条(行政工作人员的违法责任)
园林绿化、规划、土地等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对主管人员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解释机关)
本办法由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施行时间)
本办法自2005年8月1日起施行。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最新版是为了加强对城市房地产的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本法。生效时间是在1995年1月1日。适
2022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是对看守所里的看管人员进行看管,比如对人员的医治、看管,需要医护人员、干警配备等的规章制度,看守所需要实施严管措施,看守所和拘留所是两
2015年11月23日市政府第100次常务会议通过了《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实施办法》,自2016年1月15日起施行。该办法共有十八条,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作
四川省城市环境噪声管理暂行办法状态:有效发布日期:1986-12-27生效日期:1986-12-27发布部门:四川省发布文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环境噪声
工程先开工后签合同一般不合法,属于倒签合同的法律行为。倒签合同与企业风险防范的目标相悖,不符合企业管理制度的要求,同时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和经营管理风险,在实践中
没有资质挂靠拖欠工程款挂靠施工人可以自己名义起诉要求发包人支付工程款。承包人应当积极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实际施工人有足够证据证明承包人未积极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的
建筑工程纠纷行使先履行抗辩权如下: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不如约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先履行抗辩权基本上适用于先履行一方违约的场
个人名义签订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无效。承包建筑工程的主体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在核准的资质等级
施工企业与包工头之间的法律关系是劳务合同关系,双方建立承揽业务后包工头受施工企业管理。建筑企业与施工企业之间是建设工程承包(加工承揽)关系,包工头与农民工之间是
承包工程需要签合同,签订时需要注意对工程的真实性、可靠性及发包人的资信情况进行了解,写明单项承包工程名称和范围、施工准备、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工程质量和检验、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