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哈尔滨新规要求小区全面配建公益服务设施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1-23
09:04:18
人浏览
导读:
哈市政府公布,哈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哈市居住区公益性服务设施管理暂行管理办法》,规定将在居住区全面配建公益性服务设施。办法规定,今后哈市规划部门要将居住区公益性服务设施的建设纳入哈市控制规划。哈市新建住宅建设项目的开发建设单位,应当
哈市政府公布,哈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哈市居住区公益性服务设施管理暂行管理办法》,规定将在居住区全面配建公益性服务设施。
办法规定,今后哈市规划部门要将居住区公益性服务设施的建设纳入哈市控制规划。哈市新建住宅建设项目的开发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和设置标准统一配建居住区公益性服务设施,竣工后交给各区政府,产权归国家所有。而配建的公益性服务设施要合理布局,不得设置在地下室或三层以上位置,同时
竣工验收合格后,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在申请交付使用后进行社会评审,只能作为居民服务使用,不得进行销售、挪为他用。同时,未按照规划和设计文件配建居住区公益性服务设施的新建住宅建设项目,开发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办法还规定,哈市既有居住区的公益性服务设施不足的,可采取两种方式解决:一是具备新建、扩建条件的,由区政府组织进行建设;二是不具备新建、扩建条件的,由区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通过购买、租赁、资源整合、接受社会捐助等方式解决。
此外,办法还规定,公众有权对居住区公益性服务设施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发现擅自改变用途或者利用其从事经营性活动的,相关管理部门将依法对开发建设单位进行处罚和给予工作人员处分。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
最新企业所得税法
所得税是各地政府在不同时期对个人应纳税收入的定义和征收的百分比不尽相同,有时还分稿费收入、工资收入以及偶然所得(例如彩票中奖)等等情况分别纳税。下面,继续为您介
-
小区物业费包括哪些?物业管理费一般由以下项目构成: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用;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3
-
高新技术企业申请条件
要申请高新技术企业,首先该技术应当属于高新技术。申请高新技术的企业应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当是熟悉本企业产
-
哈尔滨买房
买房是我们很多人都要做的,特别是城市居民,如果想要再一座城市立足,一定少不了的是自己的房子,虽然现在的房价飞涨,但是还是有许多人需要买房,那么哈尔滨买房是怎样的
-
-
-
商业物业管理费的收费标准一般各地实行的是市场价。也有需要到物价局备案的,主要看地方规定。收费标准与业态、所处的位置、管理标准的要求不同有很大差别,也和物业设施的
-
广西合同诈骗最新立案标准
广西合同诈骗最新立案标准:1、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的,数额在五
-
-
商业物业管理费的收费标准一般各地实行的是市场价。也有需要到物价局备案的,主要看地方规定。收费标准与业态、所处的位置、管理标准的要求不同有很大差别,也和物业设施的
-
如何收取小区物业费,(一)包干制包干制是指由业主向物业服务企业支付固定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物业服务企业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实行物业服务收费
-
-
-
工程先开工后签合同合法吗
工程先开工后签合同一般不合法,属于倒签合同的法律行为。倒签合同与企业风险防范的目标相悖,不符合企业管理制度的要求,同时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和经营管理风险,在实践中
-
-
没有资质挂靠拖欠工程款要怎么办
没有资质挂靠拖欠工程款挂靠施工人可以自己名义起诉要求发包人支付工程款。承包人应当积极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实际施工人有足够证据证明承包人未积极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的
-
行政授权是依法赋予下级职权的行为。具体操作为:1.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授权。2.明确授权范围、期限及责任。3.监督被授权者的行为,确保其依法行使职权。4.根据情
-
建筑工程纠纷如何行使先履行抗辩权
建筑工程纠纷行使先履行抗辩权如下: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不如约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先履行抗辩权基本上适用于先履行一方违约的场
-
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可放弃或通过协议折价、法院拍卖实现。选择放弃需明确意思表示,选择实现则需与发包人协商或向法院申请,根据具体情况选择最合适的方式。
-
个人名义签订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有效吗
个人名义签订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无效。承包建筑工程的主体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在核准的资质等级
-
拖欠工程款,首先请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或者当地人民政府协调解决。协调处理不好的,可以在当地人民法院起诉,依法维权。
-
怎么理解施工企业与包工头之间的法律关系
施工企业与包工头之间的法律关系是劳务合同关系,双方建立承揽业务后包工头受施工企业管理。建筑企业与施工企业之间是建设工程承包(加工承揽)关系,包工头与农民工之间是
-
工程质量验收的常见处理方式包括自查、组织专家验收、申请政府验收等。选择哪种方式取决于工程规模、重要性及合同约定,应确保验收过程公正、专业,以保障工程质量。
-
承包工程需要签合同吗
承包工程需要签合同,签订时需要注意对工程的真实性、可靠性及发包人的资信情况进行了解,写明单项承包工程名称和范围、施工准备、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工程质量和检验、价
-
-
建设单位应负责返工费用,具体比例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依据《民法典》规定,施工人原因造成质量不符,发包人有权要求无偿修理或返工。如不及时处理,可能导致安全问题及法
-
若施工单位未按图纸施工且情况属实,法院可依据《建筑法》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责令其改正并处罚。如情节严重,可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吊销资质,同时需负责返工、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