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就业性别歧视共创平等就业环境—性别平等与《就业促进法》研讨会召开
导读:
近日,由中国就业促进会主办的性别平等与《就业促进法》研讨会在北京召开。中国就业促进会副会长张幼云,劳动保障部法制司巡视员党晓捷,国务院法制办政法司副司长王岩,全国妇联妇 女研究所所长谭琳、权益部副部长邓丽、妇女发展部副部长牛丽华,中国就业促进会秘书长王锡赞等有关方面领导出席会议并参与研讨。来自劳动保障部、全国妇联、部分地方妇联、中国社科院、北京大学、西北工业大学以及国际劳工组织北京局等政府部门、社会团体、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国际组织的专家学者共30余人汇聚一堂,探讨就业领域中性别平等问题,为《就业促进法》相关条款的修改与完善献计献策。
会上,劳动保障部劳科所王文珍研究员首先介绍了《就业促进法》的起草情况及涉及性别平等的有关条款。德国项目专家鲍尔博士从西方国家就业立法中的性别平等问题入手,比较和分析了国外在就业立法领域中推动性别平等的经验和做法。全国妇联权益部邓丽副部长从男女平等作为我国一项基本国策的高度,对《就业促进法》中性别平等条款提出修改意见。此外,国务院法制办王岩副司长、北大法学院白桂梅教授、西北工业大学郭慧敏教授、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刘伯红研究员等专家学者也做了主题发言。
研讨会气氛热烈融洽,与会专家充分肯定了《就业促进法》对推动性别平等的重要意义,并围绕消除就业领域中的性别歧视问题,对《就业促进法》相关内容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探讨,提出了许多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本次研讨会通过政府官员与社会团体、专家学者等各方代表同桌探讨的形式,使各方意见得以汇集,为就业立法提供参考,为消除就业性别歧视、共创平等就业环境提供更完善的法律保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挥积极作用。
据悉,本次研讨会是《就业促进法》中性别平等研究项目的一项重要活动。该项目由中国就业促进会组织开展,联合国妇女发展基金提供资助,劳动保障部、全国妇联给予大力支持。该项目今后还将开展一系列交流、研讨和宣传活动。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相关知识推荐
三八国际妇女节前欧盟委员会下属的官方民意调查机构Eurobarometer公布了欧洲女性生活状况的调查结果,高学历、低工资、少休息、多长寿,是欧洲女性生活状况的
一位身高不足1米4的男士,求职150多个岗位均遭拒绝;一位相貌丑陋的青年女子,不惜多次忍痛美容以求一职。而出现在诸多招聘广告上的用人条件更是刺人眼:身高不得低于
新华网北京8月30日电(记者李亚杰田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30日表决通过的就业促进法提出,各级人民政府要创造公平就业的环境,消除就业歧视,制定政策
黄华波柴海山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这是城乡最艰难的一个要素市场的历史性突破,也是统筹城乡发展的核心内容,即体现了20多年来城乡就业制度
未成年保护法是1991年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于1991年9月4日颁布,1992年1月1日起施行。是一部专门保护未满18周岁的公民的合法权益的法
女性高级教师若在56岁依旧不能办理退休的,其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劳动局进行举报。根据我国国务院规定,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男年满六
儿童不可以异地办理身份证。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儿童初次办理身份证必须要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初次办理身份证是不可以异地办理的。异地办理仅限于补办和换领身份证。
小孩上户口需要父母本人去。孩子上户口时,监护人必须有一方在场。登记户口需要孩子本人到场,其监护人携带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父母任意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