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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同居子女抚养费问题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21 13:12:21 人浏览

导读: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观念的变化,出现了很多非婚生子的现象,这其中就涉及到了孩子的抚养费问题。那么不给孩子抚养费的后果有哪些?哪些情况可以减免孩子抚养费?非法同居子女抚养费问题是怎样计算的?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观念的变化,出现了很多非婚生子的现象,这其中就涉及到了孩子的抚养费问题。那么不给孩子抚养费的后果有哪些?哪些情况可以减免孩子抚养费?非法同居子女抚养费问题是怎样计算的?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非法同居子女抚养费问题

  1、非婚生子女由生母实际抚养,即与生母共同生活,那么,非婚生子女的生父应负担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负担多少、负担的方式,应根据子女的生父和生母的经济状况,先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拒绝履行抚养义务的,非婚生子女或其生母可诉请法院以判决的形式强制非婚生子女的生父依法履行抚养义务。

  2、非婚生子女的生母与他人结婚的,若继父愿意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的,则生父的抚养费和教育费可酌情减少或免除。若继父不愿意负担,则生父应支付的抚育费不能减免。

  3、当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母将孩子送与他人收养时,那么孩子与收养人之间形成法律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这时,非婚生子女由养父母抚养,其与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解除,其生父母不再负担抚养义务。

  4、非婚生子女的生父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即要求实际抚养子女时,可与子女的生母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可请求法院作出处理。法院应根据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的原则,并考虑双方的具体情况确定由何方抚养。在非婚生子女有识别能力的情况下,还应征求非婚生子女的意见。若法院审查后确定由生父实际抚养非婚生子女,那么,非婚生子女的生母应负担该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的问题,因其子女的年龄和智力状况不同,采取的解决办法也略有不同。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哺乳期后的子女,由哪一方抚养,首先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请求人民法院解决。人民法院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进行判决。子女为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时,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收养,必须要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没有抚养子女的一方,应负担非婚生子女的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具体数额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当地生活水平和双方的负担能力来确定。

  二、非法同居所生子女由谁抚养?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谁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收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三、非法同居孩子抚养权的争取条件有哪些

  双方需要协商子女的抚养权,提出自己抚养孩子更有利的优势所在,子女抚养的处理原则是: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的抚养权由女方抚养。

  但如女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另外,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二)满两周岁的子女,根据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判定

  两周岁后的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双方的情况包括,经济收入状况、教育情形及身体健康状况等因素,选择优于孩子成长的一方抚养孩子。如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三)满八周岁的子女,随哪一方生活,应优先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非法同居子女抚养费问题的相关法律知识,需要提醒大家,如果对于孩子的抚养问题,协商不成的话,也可以起诉。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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