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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骗儿童罪的最新司法解释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20 10:46:56 人浏览

导读:

现在越来越多小孩惨遭“毒手”,被拐卖到深山野林给别人做孩子,也正是因为有需求才会有这种不正当的买卖,法律已经严厉打击这种行为,但还是有很多人明知故犯,那么拐骗儿童罪的最新司法解释?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

  现在越来越多小孩惨遭“毒手”,被拐卖到深山野林给别人做孩子,也正是因为有需求才会有这种不正当的买卖,法律已经严厉打击这种行为,但还是有很多人明知故犯,那么拐骗儿童罪的最新司法解释?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

  一、拐骗儿童罪的最新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6年11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99次会议通过,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为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切实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维护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结合司法实践,现就审理此类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对婴幼儿采取欺骗、利诱等手段使其脱离监护人或者看护人的,视为刑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偷盗婴幼儿”。

  第二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单位的工作人员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将所诊疗、护理、抚养的儿童出卖给他人的,以拐卖儿童罪论处。

  第四条,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排查来历不明儿童或者进行解救时,将所收买的儿童藏匿、转移或者实施其他妨碍解救行为,经说服教育仍不配合的,属于《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第六款规定的“阻碍对其进行解救”。

  第六条,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后又组织、强迫卖淫或者组织乞讨、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等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第七条,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又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或者聚众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构成妨害公务罪、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第九条,《刑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百四十一条规定的儿童,是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其中,不满一周岁的为婴儿,一周岁以上不满六周岁的为幼儿。

  二、拐卖儿童罪和拐骗儿童罪区别

  1、首先是侵犯的客体不同

  拐骗儿童罪侵犯的是他人的家庭关系和儿童的合法权益,而拐卖儿童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

  2、其次是目的不同

  拐卖儿童罪目的是贪图钱财,贩卖牟利,而拐骗儿童罪主要是为了收养或者使唤、奴役。如果拐骗儿童是为了贩卖牟利,则应以拐卖儿童罪论处。

  两者实施的手段可以是一样的,如以欺骗,引诱或者其他方法。两个罪名最主要的区别在它的主观意图,拐卖儿童罪从字面意思来讲就是把这个孩子拐出来要卖掉。就定拐卖儿童罪。而拐骗儿童罪,它的主观目的是没有要继续倒卖的意思。

  3、最后是拐卖儿童比拐骗儿童社会危险性更大

  前者刑罚也比后者刑罚更严重:拐卖儿童罪起刑就是五年,一般情节就是五到十年,有特别严重情节的就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至死刑。拐骗儿童罪最高刑期只有五年有期徒刑。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小编整理收集的关于拐骗儿童罪的最新司法解释的法律知识。按照法律规定,拐骗儿童应当按照《刑法》进行判刑处罚,我们应该要保护幼儿,而不是利用其年少而将其拐骗进行非法勾当,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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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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