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权利包括哪些具体内容
导读: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权利与义务同时存在,在赋予我们权利的同时,也让我们必须履行好相关的义务,而只有更加了解自己的权利,才能够更好的履行好自己的义务,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人身权利包括哪些具体内容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吧!
1、身体自由权
身体自由权也称作行动的自由权,是指自然人按照自己的意志和利益,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作为和不作为,不受非法限制、剥夺、妨碍的权利。身体自由权所包含的,是自然人自由支配自己外在身体行动的权利。非法限制、妨碍或剥夺自然人的身体自由,即为侵权行为。以非法强制治疗的方法,限制受害人的身体自由,就是侵害了身体自由权。这是因为身体自由为自然人的基本民事权利,一经非法剥夺和限制,即属侵害他人行动的自由。
2、精神自由权
精神自由权,也称作决定意思的自由、意志自由权。
在现代社会,自然人依自己的意志和利益从事正当的思维活动,观察社会现象,是进行民事活动的前提,法律应当予以保障。因而,精神自由权是自然人按照自己的意志和利益,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主思维的权利,是自然人自由支配自己内在思维活动的权利。非法限制、妨碍自然人的精神自由,即为侵权行为。
对此,盗用、假冒他人名义,以函、电等方式进行欺骗或者愚弄他人,并使其财产、名誉受到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正是以欺诈方法侵害他人意志自由权的行为。正如学者所指出的那样:诈欺是故意以使人陷于错误为目的的行为。诈欺的成立,须诈欺人有虚构事实的行为,是故意侵害观念纯正的行为。因此,只须有使被诈欺人陷于错误的故意即可。胁迫,就是故意以不当的目的或手段,预告祸害,使人心生恐怖的行为。诈欺、胁迫行为均系侵害自由权,其所侵害的正是精神自由权。
(一)人身权与民事主体的人身不可分离,因此,人身权同时具有不可转让的法律属性。
(二)人身权没有直接的财产内容,不能以金钱的价值尺度衡量人身利益。
(三)人身权是一种绝对权。又称为对世权。
根据人身权与其权利主体的联系程度和产生的依据的不同,人身权通常分为人格权与身份权两大类。人格权是以权利人的人格利益为客体的权利。身份权是特定民事主体而以主体身份上的利益为客体的权利。
区别主要表现在:
其一,权利主体不同。
其二,客体不同。
其三,权利的取得方式不同。
其四,权利的存续期间不同。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人身权利包括哪些具体内容的全部内容。人身权的内容是十分的广泛的,所以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多多注意了。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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