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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联能帮忙查到对方的收入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9-06 16:16:10 人浏览

导读:

在离婚的纠纷之中,财产的纠纷往往是最为激烈的,也是最为复杂的。毕竟,夫妻财产也是比较容易发生转移的。对于当事人来说,在诉讼离婚之中,有必要聘请律师介入,那么,妇联能帮忙查到对方的收入吗?这个问题法律快车小编下面介绍一下!

  在离婚的纠纷之中,财产的纠纷往往是最为激烈的,也是最为复杂的。毕竟,夫妻财产也是比较容易发生转移的。对于当事人来说,在诉讼离婚之中,有必要聘请律师介入,那么,妇联能帮忙查到对方的收入吗?这个问题法律快车小编下面介绍一下!

  一、妇联能帮忙查到对方的收入吗

  妇联是不可以帮忙查到对方的收入的。

妇联能帮忙查到对方的收入吗

  二、如何调查对方的工资收入

  (1)律师凭律师事务所介绍信调查

  (2)法院出具调查令调查

  持法院的调查令基本上可以查清当事人的收入情况,一般正规单位也不敢向人民法院提供虚假的证据。

  (3)申请法院调查收集

  对于没有实施律师调查令的地区,可以申请法院调查收集对方当事人的相关薪金收入情况。

  二、离婚纠纷的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22条确定了原告就被告的原则。

  对于一般离婚纠纷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对于一些特殊情形,《民事诉讼法》第22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条规定:“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人民法院管辖。”

  以上是一篇关于“妇联能帮忙查到对方的收入吗”方面的介绍,主要介绍了妇联是否可以帮忙查到对方的收入,还有调查对方收入的方法以及离婚纠纷的管辖,对于离婚纠纷的问题,避免产生纠纷,建议咨询一下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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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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