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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妇联安排部署预防拐卖宣传教育工作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3-26 08:11:42 人浏览

导读:

近期,四川省妇联针对“微博打拐”引起人们通过互联网关注流浪儿童、被拐卖儿童的情况,向各市(州)妇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儿童安全保护和预防拐卖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级妇联充分发挥优势,协调、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强化儿
近期,四川省妇联针对“微博打拐”引起人们通过互联网关注流浪儿童、被拐卖儿童的情况,向各市(州)妇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儿童安全保护和预防拐卖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级妇联充分发挥优势,协调、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强化儿童安全保护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儿童防拐反拐宣传教育,为儿童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通知》要求各级妇联一要强化宣传,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的反拐意识。要充分利用基层妇女维权站(点)、妇女之家、家长学校、父母大讲堂等载体,通过举办反拐知识讲座、播放反拐宣传视频、发放反拐宣传手册以及制作标语、板报、小册子,编排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等形式,大力宣传预防和打击儿童拐卖的相关知识,尤其是在车站码头、流动人口集中的社区和妇女儿童外出较多的乡镇等重点地区,开展经常性防拐反拐宣传活动,切实将保护儿童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覆盖到农村、社区、学校和家庭,帮助广大群众特别是家长和儿童增强防范意识,让犯罪分子无可乘之机。二要强化责任,建立健全打击拐卖儿童的联动机制。要依托妇联信访服务窗口、12338妇女维权热线及时了解掌握沿街乞讨儿童、流浪儿童、被拐儿童的相关信息;加强与公安、民政、综治等部门的联系,促使更多被拐儿童尽快得到解救;加强与被拐卖儿童家庭、亲属的交流沟通,引导他们依法有序地反映诉求、解决问题,促进家庭和社会的和谐稳定。三要强化服务,协调有关部门做好被拐儿童的安置救助工作。要建立健全儿童权益保障机制,积极为被解救儿童提供有效的社会支持和服务;要协助有关部门加强对被解救儿童的登记、管理和保护工作,对暂时查找不到监护人的被解救儿童,落实好临时监护、收养安置等事宜;要积极关注被解救儿童的身心康复,配合有关部门为他们提供心理和身体的康复治疗;要跟踪了解被解救儿童的生活、学习状况,协调有关部门帮助解决儿童及其家庭遇到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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