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人大调研《妇女权益保障法》落实情况
导读:
摘要: 12月15日,抚顺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上官惠廷与部分市人大代表走访了市信访中心、市商业银行等地,对《妇女权益保障法》落实情况进行调研。
落实情况总结:
自1992年颁布实施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是我国第一部专门以妇女为主体,全面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的基本法律。2005年该保障法通过了全国十届人大常委会的修正案,更加完善了对妇女权益的保障。多年来,我市各级党政组织对《妇女权益保障法》高度重视,形成了人大依法监督、政府主导实施、妇联积极协调有机整体,逐步建立了维护妇女权益、促进妇女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
人大调研组对《妇女权益保障法》落实情况表示满意及寄予希望
人大调研组对我市的《妇女权益保障法》落实情况表示满意。同时希望,各级组织要进一步加大《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拓宽妇女就业渠道,严厉打击各种侵害妇女权益的犯罪活动,对与法律相抵触的危害妇女权益的农村村规民约进行清理,要加大劳动执法监察力度,完善妇女在生育、失业等方面的保障制度,督促企业依法用工,实行男女同工同酬,避免性别歧视,保障女职工权益,使我市妇女自身权益得到有效保障。法律快车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相关知识推荐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是1992年4月3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1992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8号公布,自1992年10
本网讯记者陈丽平记者从全国妇联了解到,目前我国已基本形成了以各级人民政府为主导,司法机关配合,妇联、工会、共青团等社会团体积极参与保障妇女权益的社会化工作格局。
本网北京3月2日讯记者王宇由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全国妇联联合举办的“妇女家庭权益保障法律援助专项基金”捐赠、设立启动仪式今天在京举行。这是我国首项用于妇女、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正)(1992年4月3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05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
未成年保护法是1991年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于1991年9月4日颁布,1992年1月1日起施行。是一部专门保护未满18周岁的公民的合法权益的法
女性高级教师若在56岁依旧不能办理退休的,其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劳动局进行举报。根据我国国务院规定,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男年满六
儿童不可以异地办理身份证。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儿童初次办理身份证必须要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初次办理身份证是不可以异地办理的。异地办理仅限于补办和换领身份证。
小孩上户口需要父母本人去。孩子上户口时,监护人必须有一方在场。登记户口需要孩子本人到场,其监护人携带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父母任意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