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志玉:36年妇女维权路
导读:
吴志玉,省妇联权益部部长。她立足岗位,无私奉献,把自己36年的宝贵青春献给了湖南妇女事业。因为她的摇旗呐喊和不懈努力,湖南妇女维权事业多年来一直走在全国前列。尤其是在她的努力下,湖南反家暴工作实现了全国6个“率先”:率先出台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市级规范性文件、率先出台全国第一部反对家庭暴力的地方法规、率先创建“零家庭暴力社区”工程、率先将反家暴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治考评体系、率先制定涉及家庭暴力案件审理的指导性文件、率先对全省派出所所长开展反家暴培训。
致力信访,坚守维权一线
1991年至2001年,吴志玉任省妇联信访专干。10年来,她亲自接待处理的信访案件达11266件次,接待来访妇女群众达7265人。
“接待来访妇女群众,处理妇女信访案件,是一项清苦艰难的工作。每天面对的是来自全省各地满怀冤屈的来访者,”吴志玉说,信访工作既要耐心倾听,认真解答,化解上访者的过激情绪,还要核查案情,与相关部门和基层妇联联系解决。因为信访压力过大,许多部门信访人员一年一换,而吴志玉却潜下心来,十年如一日地坚守信访岗位,并将自己的实践经验撰写成《信访信息在妇联维权工作中的作用》一书。
为切实帮助权益受到侵害的妇女儿童,妥善处理信访重大典型案件,她带领省妇联权益部的同志积极探索,建立了信访与法律援助相结合的工作模式。2005年,省妇女儿童法律援助中心招募46名律师和3个律师事务所,成立志愿者队伍。5年指派志愿律师为近300名妇女儿童提供了免费诉讼代理,案件胜诉率达90%以上。2006年,省妇联接到关于移民扶持政策(清样)中未将“出嫁女”及其子女纳入补偿范围问题的信访,吴志玉立即组织人员对这一问题进行调查,及时向省移民局送交了建议函,被省政府采纳,明确规定将出嫁女纳入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范围。目前,全省242.5万库区原移民出嫁女与其他库区移民平等地享受了扶持政策。
着眼源头,推动法规政策出台
多年来,吴志玉重视源头参与,主动、及时跟进国家立法和政府决策进程。她带领权益部全体干部刻苦钻研,深入调查研究,推动我省保障妇女儿童的法规政策体系不断完善。
她参与推动出台《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决议》。上世纪90年代中期,反家庭暴力问题引起省妇联领导高度重视。吴志玉在大量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提出制定反家庭暴力的地方立法建议。2000年3月31日,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高票通过《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决议》。决议第一次从法律意义上界定了家庭暴力,把我国现有但分散在《刑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和《治安处罚条例》中保护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集中体现出来,增加了有利操作的条款,是我省维护妇女权益的“尚方宝剑”。
她积极推动省高院出台全国第一个家暴案件审理专门文件。2007年11月至2009年4月,省妇联与省高院联合执行“加强对家庭暴力受害妇女的司法保护项目”,该项目由联合国妇女发展基金和中国法学会反家暴网络共同支持,在历时2年多的执行中,吴志玉与项目组成员一道,通过调查研究、数据统计、案件分析、座谈访问等形式,发现了司法实践中的具体问题,撰写了《加强对家庭暴力受害妇女司法保护的指导意见》(建议稿)并反复修改论证,于2009年4月提交省高院审委会讨论,获得通过,并下发至各基层法院。作为省高院专门文件。她还积极参与修订《湖南省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
注重特色,打造湖南反家暴品牌
一直以来,在打造湖南反家暴品牌的路上,一系列维权行动的开展和政策法规的出台,吴志玉总是走在第一线。
自2000年,我省出台了全国第一个由省人大立法的《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决议》,2003年,将反家暴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范畴。2005年,省妇联通过与省民政厅联合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试点工作,将反家暴工作进一步引向基层。2007年出台的《加强对家庭暴力受害妇女司法保护的指导意见》中的部分工作措施,已作为“政府各机构采取反对性别暴力的举措”,写入《北京+15非政府妇女组织报告》并提交联合国。2009年,省妇联又与省公安厅联合开展警察反对家庭暴力培训,决定用2年时间,对全省2200名派出所所长开展一次反家暴培训,并在省内选拔培训22名本地专家担任此项工作。这是全国首次由省公安厅发起的培训计划,将有效促进我省反家暴工作在接处警过程中的规范与重视。2009年4月19日,全国妇联在长沙召开“中澳国家级反对家庭暴力研讨会”,推广我省经验。这些成绩的取得都离不开吴志玉的坚持和努力。
36年的妇女维权路,从当初的花季少女到今天的花甲部长,吴志玉将一生的心血献给了湖南妇女事业,用忠诚和执着诠释着一名维权工作者的高尚品德,用朴实和激情谱写着一名妇女工作者的奉献之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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