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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秀岩在江苏调研新形势下的城市社区妇女工作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3-25 01:24:34 人浏览

导读:

人民网南京11月18日电11月16日至17日,全国妇联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宋秀岩在江苏调研妇女工作,先后到苏州、南通、南京等地,就城市社区妇联组织建设和妇女工作的开展、巾帼志愿者队伍建设、农村基层妇女工作、妇女创业就业等问题进行了深入调

人民网南京11月18日电 11月16日至17日,全国妇联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宋秀岩在江苏调研妇女工作,先后到苏州南通、南京等地,就城市社区妇联组织建设和妇女工作的开展、巾帼志愿者队伍建设、农村基层妇女工作、妇女创业就业等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与江苏省党政有关方面领导、妇儿工委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和各级妇联干部进行了座谈交流。全国妇联书记处书记范继英参加调研。

  宋秀岩在调研中指出,江苏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切实加强对妇女工作的领导,给予了强有力的支持和保障。伴随着江苏经济社会的全面迅猛发展,江苏省妇女儿童工作也有了长足的发展,各级妇联组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面向基层、服务妇女,走出了一条创新之路、特色之路,很多方面的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为全国妇女儿童工作提供了鲜活、宝贵的经验。

  宋秀岩强调,各级妇联组织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切实把广大妇女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五中全会精神和要求上来,团结动员广大妇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岗位、创先争优,为“十二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再创新业绩。她指出,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坚持男女平等、切实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发展妇女儿童事业、发挥人民团体作用、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为新时期妇联工作提供了强大动力,带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各级妇联组织要以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在“十二五”规划的制定和新一周期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编制实施中,充分体现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积极推动把妇女儿童发展的重要指标、主要项目纳入“十二五”规划中,进一步促进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

  宋秀岩强调,社区是社会建设和管理的基础,妇联组织在社区工作中应该大有作为。各级妇联组织要把社区作为城市妇女工作的重要领域,以改革创新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社区妇女工作。要进一步加强社区妇联组织建设,努力适应社区管理体制改革的新要求,按照有利于妇联组织参与社区事务管理、有利于覆盖社区妇女群众、有利于发挥社区妇联组织作用的原则,科学设置社区妇联组织;要通过公推直选等方式配齐配强社区妇联干部,努力探索建立以社区专兼职妇联干部为主、以社区公益岗位为补充的社区妇联干部队伍;要科学把握新形势下社区妇联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深入研究社区建设和管理赋予社区妇联组织的责任与使命,深入研究社会转型由“单位人”变成“社会人”的社区妇女对社区妇联的新期待,找准社区妇联组织发挥作用的着力点和切入点,多做党政满意、社会认可、妇女群众欢迎的好事、实事,进一步形成社区妇联工作可持续发展的工作运行机制;要切实代表和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大力推动和帮助社区妇女解决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推进妇女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落实、帮助妇女创业就业等妇联重点工作中充分体现社区妇联组织的重要作用;要注重服务社区中心工作与服务广大妇女群众的统一,通过社区妇联组织的工作,积极向社区党政组织反映社区妇女的利益诉求和对社区建设发展的意见建议,通过社区妇联组织的工作,把党政组织有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安排宣传、传递给社区广大妇女,使广大妇女成为参政议政、维护稳定、促进和谐、推动发展的重要力量;要充分利用社区活动场所建设“妇女之家”,依托“妇女之家”开展社区妇女工作,使之成为社区妇联组织宣传政策的阵地、传播知识的课堂、传递信息的纽带、联系和服务妇女群众的窗口、展示妇女风采的平台;要充分发挥巾帼志愿者队伍在社区妇女工作的重要作用,按照“立足社区、面向家庭、见诸日常、细致入微、持续发展”的要求,建设一支在社区妇联组织领导下的巾帼志愿者队伍,广泛开展帮扶困难家庭、维权咨询服务、心理情绪疏导、婚姻关系调适、家庭教育培训、社区文体活动等巾帼志愿服务,为和谐家庭、和谐社区、和谐社会建设作贡献。[page]

  调研期间,江苏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梁保华,省长会见了宋秀岩一行。省委、省政府有关领导同志一同参加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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