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妇幼权益 > 儿童维权 > 儿童救助 > 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会议制度

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会议制度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7-25 14:07:00 人浏览

导读:

为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经国务院同意,由民政部等27个部门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

  为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经国务院同意,由民政部等27个部门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

  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能是研究拟订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政策措施和年度工作计划,向国务院提出建议;组织协调和指导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推动部门沟通与协作,细化职责任务分工,加强政策衔接和工作对接,完善关爱服务体系,健全救助保护机制;督促、检查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落实,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等。

  联席会议由民政部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原则上,联席会议将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同志主持。

  据介绍,组成联席会议的27个部门和单位分别是:民政部、中央综治办、中央农办、中央网信办、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公安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卫生计生委、税务总局、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统计局、法制办、妇儿工委办公室、扶贫办、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残联和关工委。

  (原标题:27部门就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建立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