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反倾销 > 行业反倾销 > 鞋类反倾销 > 鞋类行业遭受反倾销的主要原因

鞋类行业遭受反倾销的主要原因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5-29 17:13:19 人浏览

导读:

核心内容:鞋类行业遭受反倾销有哪些原因?鞋类行业遭受反倾销的主要原因包括一些国家对中国的完全市场经济地位表示怀疑、欧中贸易逆差扩大促使贸易保护主义抬头、欧盟东扩后南欧成员为了扩大贸易转移效应采...

  核心内容:鞋类行业遭受反倾销有哪些原因?鞋类行业遭受反倾销的主要原因包括一些国家对中国的完全市场经济地位表示怀疑、欧中贸易逆差扩大促使贸易保护主义抬头、欧盟东扩后南欧成员为了扩大贸易转移效应采取贸易保护措施等。法律快车编辑为您详细介绍关于鞋类行业遭受反倾销的主要原因。

  鞋类行业遭受反倾销的主要原因:

  一、市场经济地位不被认可

  在长达十几年的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谈判中,一些国家对中国的完全市场经济地位表示怀疑。在最终签署的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中,中国接受了一些限制性的条款,一是对中国实行12年特殊保障的条款;二是对中国纺织品出口的相关条款;三是对中国出口产品反倾销调查的“非市场经济地位”待遇。

  议定书第15条规定:“如接受调查的生产者不能明确证明生产该同类产品的产业在制造、生产和销售该产品方面具备市场经济条件,则该世贸组织进口成员可使用不依据与中国国内价格或成本进行严格比较的方法”,此项规定“应在加入之日后15年内终止”。也就是说,中国15年内不自动具有市场经济地位。要取得完全市场经济地位,需要得到进口国的承认。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中国一直与相关国家进行完全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谈判。2004年4月14日,新西兰率先承认中国的完全市场经济地位。这意味着中国在获得完全市场经济地位问题上首次取得突破,也表明作为西方发达国家的新西兰对中国改革开放的巨大成就给以客观承认。虽然我国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已经建立起市场经济体制,但长期以来,我国都被视为非市场经济国家或市场经济转型同家,即使在加入WTO时,我国也是以“非市场经济”或称国家控制经济的身份进人的。他国在对我国实施反倾销调查时,往往以我国的非市场经济地位而采取带有歧视性的替代国政策,即反倾销调查中不以我国企业实际生产成本和国内实际计算正常价格,而是采用所谓“市场经济第三国”类产品的正常值作为衡量我国商品是否构成倾销的依据。

  然而,对我国实施反倾销的国家在替代国的选择上,往往存在较大的随意性,多数情况下替代的情况与我国实际情况并不棚符,有的甚至相距甚远。根本不具可比性。如2003年至2004年,美国对我国彩电的反倾销调查中以印度作为替代国。但是,当印度的彩电业还处于垄断时期,生产规模小,成本昂贵;而我国彩电业经历了20年市场经济的洗礼,竞争非常激烈,企业完全自主生产、自由竞争,整个生产销售过程都是市场化的,没有任何政府干预的痕迹。用印度的标准来衡量我国彩电业,无疑是不公正的。其结论必然是我国彩电“非正常低价”,应被征收超额的反倾销税。这显然是有失公正的做法无端扩大了我国出口商品的倾销幅度,使对我国实施反倾销调研的国家十有八九可以最终达到征收高额反倾销税的目的,大大伤害了我国的贸易。[page]

  二、欧中贸易逆差扩大促使贸易保护主义抬头

  中国是劳动丰裕型国家,劳动力成本低廉,具有生产和出口劳动密集型产品的比较优势,欧盟的比较优势则表现在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品上,较强的经济互补性使欧中双边贸易额从1975年建交初期到2005年增加了50余倍。2000~2005年期间.欧盟对中国的出口以100%的速度增长,远远快于对其他地区的出口增长。直到2004年的10年间.欧盟对中国出口的服务产品增长了6倍。20世纪80年代欧盟以前,欧盟对华贸易一直是顺差,且盈余随双边贸易规模的扩大而迅速增长,1989年曾达到5919亿美元的峰值,90年代欧盟对华贸易顺差逐步减少.1990年出现首次贸易逆差,1997年以后出现持续逆差。现在中国是欧盟的第二大贸易伙伴,欧盟则是中国最大的贸易伙伴。与此同时,欧盟对华贸易逆差近年来屡创新高。2005年中欧逆差总额为710.16亿美元,2006年贸易逆差为916.64亿美元,同比增长30.73%。2003~2006年累计贸易顺差欧洲1902亿美元,2004-2006年欧盟(25国)1988亿美元,伴随着中欧持续增长的贸易逆差的是欧盟内部贸易保护主义声~浪高过一浪。因此针对中国的贸易制裁频频发生,贸易摩擦逐渐升级。

  三、欧盟东扩后南欧成员为了扩大贸易转移效应采取贸易保护措施

  经济一体化产生的贸易转移效应,使中东欧新加入欧盟的国家可以享受贸易转移效应带来的好处,这使得新加入欧盟的国家的生产条件与我国和温州相似,为了限制中国低价皮鞋产品进人欧盟市场,扩大生产和贸易提出反倾销申请,这种行为实为保护自己的贸易利益。

  2002年11月18日.欧盟15国外长会议决定邀请塞浦路斯、匈牙利、捷克、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马耳他、波兰、斯洛伐克和斯洛文尼亚10个中东欧国家入盟。2003年4月16日,在希腊首都雅典举行的欧盟首脑会议上,上述10国正式签署入盟协议。2004年5月1日。这10个国家正式成为欧盟的成员国。

  欧盟东扩后,欧盟共同贸易政策的适用范围自动延伸到10个新人盟国家,欧盟正在实施的配额、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TBT、SPS等措施也自动适用于新成员国。由于中东欧10个新成员国出口商品结构和劳动力成本与我国更为接近.新人盟10国的部分商品将替代中国出口商品进入原欧盟市场。欧盟较为严厉的反倾销规则及措施扩至原本对华反倾销较为宽松的新成员国。但是南欧13个国家(其中4个国家弃权。弃权视为赞成)在意大利的领导下支持通过该反倾销措施.主要是因为其发展水平和产业结构和我国相似,降低中国产品对欧盟的出口可以让他们获得更多的贸易转移效应。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