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乐清市政府组织了发改委、财政局、国土局、国税局等多个单位的人员接受了加拿大边境服务署(CBSA)调查官员的问询求证,据悉,这是浙江有关企业近年来首次
我国应对国外反补贴措施的对策 1.加强对WTO相关规定和典型案例的研究。目前,我国各级政府和很多企业对于反补贴规则尚不熟悉,为维护世界贸易中非歧视、自由透明和公
根据2001年12月25日十届国会第10次会议第51/2001/QH10号决议修订的《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宪法》; 根据1991年12月26日的《进出口税法》、1
《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将补贴分为三类:禁止性补贴、可申诉的补贴和不可申诉的补贴。 1.禁止性补贴(prohibited subsidies) 通常被称为红色补
二战后,为了扩大出口,各国(地区)纷纷对出口实行补贴,而进口国家为了保护本国市场和产业的发展,以反补贴措施拒之。但这些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影响了国际贸易的健康发展,
继美国开创20年来对中国大陆特定产品课征反补贴的平衡税之先例后,美国正准备以该项措施作为一项新的利器,以抑制中国大陆成衣的进口。为遏止中国大陆给予其成衣产业实质
反补贴措施是WTO允许其成员在特定条件下采取的三种主要贸易救济措施之一。反补贴措施对非市场经济国家并不适用,这也作为一项惯例为各国的实践所遵循。但是,随着入世后
日前,浙江省乐清市政府组织了发改委、财政局、国土局、国税局等多个单位的人员接受了加拿大边境服务署(CBSA)调查官员的问询求证,据悉,这是浙江有关企业近年来首次
出口商品在生产、运输、买卖的过程中接受的来自政府或同业协会的直接或间接的补助、奖金称之为补贴。其中,向国内出口商提供的以支持其扩大出口的补贴称为出口补贴,向国内
根据世界贸易组织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有关协议、世界各国以及中国关于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有关法律法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调查程序大致是: 一、提出
一、简述补贴与补偿措施 所谓补贴,概括来讲可以定义为一国政府向某一家企业或企业集团提供财政支持。某些类型的补贴(如出口补贴)在WTO协议下是被禁止的,其他一些属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法宗旨及适用范围 1.本法的立法目的:在产品进口增长、倾销进口或补贴进口情况下保护俄罗斯产品生产者利益。 本法规定对进口产品实施和运用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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