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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地合同无效的条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6-28 16:16:55 人浏览

导读:

随着这几年的土地制度的改革,租地合同越来越多,但是并不是所有的租地合同都是有效的,那么在什么情况下租地合同是有效的,什么情况是无效的呢?以下就跟着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随着这几年的土地制度的改革,租地合同越来越多,但是并不是所有的租地合同都是有效的,那么在什么情况下租地合同是有效的,什么情况是无效的呢?以下就跟着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租地合同无效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租地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租地合同无效的条件

  二、租地合同有效的情形

  租地合同满足以下条件就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五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租地合同违约金怎样计算

  从原则上讲,违约金必须是当事人事先约定的,当事人没有提出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计算标准过高或者过低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合同约定的标准计算违约金。人民法院在当事人未提出要求调减或者调增违约金的情况下,不得主动对约定违约金标准进行调整。

  因为合同关系是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即使违约金数额过高或者过低而当事人自愿接受的,因为不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国家利益和他人的利益,所以没有必要对此进行主动干预。

  当事人提出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或者其计算标准过高或者过低的,人民法院可以建议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后对违约金进行调整。如果出现这样的情况,当事人租地只租了一段时间,那么法院可以按照当事人的租金以及剩余的期限,市场价格等多方面因素来考量违约金的判决。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租地合同无效的条件的相关知识,以上是租地合同无效的情形,大家要是遇到以上情形,可以申请认定合同为无效合同。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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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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