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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销宅基证程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9-24 11:45:59 人浏览

导读:

人们常常会提到村里的地基,说老家的地值钱。这就涉及到宅基地知识,土地是国家所有这是毫无疑问而农村的村民可以合法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和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子。宅基证和其他证一样可能被吊销。接下来,关于吊销宅基证程序的详细内容,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做更进一步的解答吧!

  人们常常会提到村里的地基,说老家的地值钱。这就涉及到宅基地知识,土地是国家所有这是毫无疑问而农村的村民可以合法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和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子。宅基证和其他证一样可能被吊销。接下来,关于吊销宅基证程序的详细内容,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做更进一步的解答吧!

  一、吊销宅基证程序

  对已经登记并发放的这宅基地使用证,如果发现有错误,可以要求持证人交回,重新审核,然后重新发放。如果持证人不交,可以登报公告,声明该宅基地使用证作废。

  宅基地允许建房,但建房之前还需要提出申请,经批准以后,才能凭宅基地证和准建证去申请办理房产证。

  宅基地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的确权问题,虽然可以办理房产证,但是,由于宅基地本身的使用限制和建筑物无法与土地分割的实施,造成宅基地相对应的房产证没有实际用途,无法像国有土地上的房产一样,可以抵押、出售以获得其实际收益。

  宅基地证,即“集体土地使用证”,但集体土地使用证具有更为广泛的定义,既包括宅基地使用权,还包括其他集体或集体内部成员所使用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如:村办学校、办公室、村办企业等等。

  

  二、什么情况下不被批准宅基地

  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

  (一)年龄未满十八岁的;

  (二)原有宅基地的面积已经达到规定标准或者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

  (三)出卖或者出租村内住房的。

  农村村民占用农用地建设住宅的,应当由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占用林地建设住宅的,应当依法报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按前款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不得占用基本农田建设住宅。

  农村村民占用耕地建设住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事先开垦与占用耕地的面积和质量相当的耕地,并报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没有开垦条件或者开垦的耕地经验收不合格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依法向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缴纳耕地开垦费。

  三、离婚后还能申请宅基地吗

  宅基地离婚时不可以分割,只是双方谁得到了房子就获得了宅基地的使用权。农村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已经建设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已经建设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地上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宪法》第十条第四款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该条确立了宅基地所有权严格禁止买卖,宅基地使用权转让需依照法律规定的原则。《土地管理法》规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村民只能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我国土地和房屋是分别实行管理的。根据规定宅基地是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的可以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民无须交纳任何土地费用即可取得,是一种福利性质的,一般来讲不能继承。但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则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以继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综上所述,吊销是一种处罚,处罚必须合法合规,不得随意处罚随意吊销,损害农民合法权益。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吊销宅基证程序的全部内容。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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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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