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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有哪些条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02 01:16:15 人浏览

导读:

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的权利,只能由宅基地使用权人行使,依法不得买卖。宅基地使用权有效转让,必须满足一定条件,那么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有哪些条件?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细介...

  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的权利,只能由宅基地使用权人行使,依法不得买卖。宅基地使用权有效转让,必须满足一定条件,那么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有哪些条件?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有哪些条件?

  1、转让行为应征得本集体经济组织同意;

  2、受让人为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

  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且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宅基地使用权包括哪些内容?

  宅基地使用权的范围比较广泛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占有权。宅基地使用权人经依法申请批准取得宅基地使用权,便享有对宅基地的独占权,任何组织个人不得非法侵占、擅自使用或剥夺其宅基地的使用。对于宅基地上旧有的建筑设施及其他林木,所有人或管理人应在合理期限内做出处理,不得影响宅基地使用权人的使用。

  2、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没有明确的时间限制。不论宅基地使用的年限长短及其建设情况如何,宅基地使用权非依法定原因不能被剥夺。对于宅基地上的建房,与宅基地使用权同时受法律的长期保障,宅基地使用权人可以自由形式权利。

  3、在宅基地空闲处修建其他建筑物、设施的权利。宅基地使用权人在主要住宅建筑外,可自行在宅基地范围内建筑其他生产或生活需要的建筑和设施。

  4、宅基地使用权人有在宅基地内种植林木、花草、蔬菜的权利。该种植的林木、花草、蔬菜归使用权人所有。

  5、依法附随房屋出让宅基地使用权的权利。国家保护私有房屋合法买卖,继承、赠与等权利。因房屋和宅基地连同一体,不可分离,所以,宅基地使用权必须连同房屋一并转移。房屋所有权的变动,必须报请县级人民政府房屋管理部门进行变更登记。

  (责任编辑: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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