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做什么事情,除了有相应的流程以外。法律还会有相关的规定,为什么要制定这些规定呢?这是因为为了让人们遵守相关规定,相关规定是法律所规定的,体现了法律的威严,
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国家通过税收来参与国民收入的分配,然而税收一般用于国防科技公共事业以及,教育事业的支出,税收是一项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财政收入。
土地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巨大的收益,但是土地作为一种资源,并不是某一个人私有的,它是属于国家的,大家的共同财产,关于土地,我们难免想到土地出让金的问题,接下来和法
关于温州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了,要不要收费?如果要收费,该怎么收费等问题,引起各界的关注。最近国土资源部给出办法,采用两不一正常的过渡性办法处理。也就是自动续
土地使用权出租期限最高为多少呢?可否适用《合同法》关于租赁合同期限的有关规定呢? 我国合同法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部分无效,因此,有人主张土地使用权
一、土地使用金的征缴对象: 以出让、转让方式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企业。 二、缴纳土地使用金应提供的资料: 缴纳土地使用金企业: (1)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
一等: 上海:长宁区 虹口区 黄浦区 静安区 卢湾区 普陀区 徐汇区 杨浦区 闸北区 二等: 北京:朝阳区 崇文区 东城区 丰台区 海淀区 石景山区 西城区 宣
土地出让金是国家以土地所有者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时所收取的土地权益,以划拨方式获取的土地使用权发生转让、抵押等市场行为必须补办出让手续,交
短短十余年,特别是近些年我国土地制度和土地财政制度的变革带来了巨大的成绩,聚集了10000多亿元的巨额可支配财力。激发出潜在的活力,把全国的土地资源盘活了。但是
土地出让金是国家以土地所有者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时所收取的土地权益,以划拨方式获取的土地使用权发生转让、抵押等市场行为必须补办出让手续,交
怎样正确评价这座新发掘的超大型金矿?从财政学角度看,这是一个土地财政的社会经济评价问题。应该看到,土地是财富之母,一国的土地资源是有限的。土地是不可再生的资源。
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 调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政策等问题的通知 财综[2006]48号 2006年11月7日 各
热门分类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