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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费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5-28 11:59:02 人浏览

导读:

国有土地想要使用的话需要缴纳土地使用费,包括了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上附着物的征收与补偿费用,还有城市建设配套费。下面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国有土地使用费有哪些的全部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当然大家也可以咨询法律快车。

  国有土地想要使用的话需要缴纳土地使用费,包括了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上附着物的征收与补偿费用,还有城市建设配套费。下面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国有土地使用费有哪些的全部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当然大家也可以咨询法律快车。

  一、国有土地使用费有哪些

  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费:包括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城市建设配套费、房屋征收与补偿费等。

  1、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指建设项目通过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取得有限期的土地使用权,依照规定支付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2、城市建设配套费是指因进行城市公共设施的建设而分摊的费用。

  3、拆迁补偿与临时安置补助费。此项费用由拆迁补偿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搬迁补助费)两部分构成。

国有土地使用费有哪些

  二、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哪些

  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途径有:出让、划拨、转让。

  1、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2、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即划拨土地使用权不需要使用者出钱购买土地使用权,而是经国家批准其无偿的、无年限限制的使用国有土地。但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使用者依法应当缴纳土地使用税。

  3、以转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即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单独或者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转移给他人的行为。原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一方称为转让人,接受土地使用权的一方称为受让人。

  三、土地使用费的缴纳方式

  外商投资企业经依法批准使用土地的,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土地管理机关的职责分工,与土地管理机关或房地产管理机构签订使用土地合同;市、区、县财政局根据使用土地合同确定的用地面积、土地等级征收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

  土地使用费自核定之日起五年内不变;五年期满后,根据实际情况,重新核定。

  外商投资企业从批准成立之日起,按公历日历年度缴纳土地使用费。土地使用费按半年征收,年终清算。第一日历年度用地时间超过半年的,按半年计征,不足半年的,免征土地使用费。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国有土地使用费有哪些的全部内容。想要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话,目前来说只有三种方式即出让、划拨和转让。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了解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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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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