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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0-15 08:50:37 人浏览

导读:

一、1.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2.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3.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二、1.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

  一、1.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

  2.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

  3.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

  二、1.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

  2.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的;

  3.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

  4.省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况。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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