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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转让办理程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0-14 20:46:18 人浏览

导读:

一、申请:单位(个人)需提交土地权源、土地转让合同(契约)等资料提出转让申请,同时提出土地地籍登记申请。二、调查:我局对转让宗地进行实地调查,调查土地面积、用途、区位、地价、四至范围等情况,如果是单位土地使用权转让的,转(受)让方应委托县地价评估所进行
一、申请:单位(个人)需提交土地权源、土地转让合同( 契约)等资料提出转让申请,同时提出土地地籍登记申请。 二、调查:我局对转让宗地进行实地调查,调查土地面积、用途、区位、地价、四至范围等情况,如果是单位土地使用权转让的,转(受)让方应委托县地价评估所进行地价评估。 三、公告:调查完毕,我局将转让宗地的有关情况在当地予以公告10天。在公告期内无异议的,上报审批。 四、审批:公告后根据调查结果,拟定有关规费,报局领导审批,经批准后缴清有关规费。 五、发证:受让人凭有关票据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土地使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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