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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联系、区别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0-14 20:30:06 人浏览

导读:

一、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必须以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存在、有效为生效的前提条件,如果出让合同无效,则转让合同跟随着无效。二、转让合同的受让人必须受土地出让合同的一些条款的约束,比如出让合同的建设期限、规划条件、土地用途等等。三、转让合同的土地年限为出

  一、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必须以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存在、有效为生效的前提条件,如果出让合同无效,则转让合同跟随着无效。

  二、转让合同的受让人必须受土地出让合同的一些条款的约束,比如出让合同的建设期限、规划条件、土地用途等等。

  三、转让合同的土地年限为出让合同中确定的年限减去土地使用者实际使用土地年限之后的剩余年限。

  四、出让合同是带有行政管理特征的特殊民事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地位在某些方面不平等;而转让合同则是完全平等主体签订的民事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体现,完全遵循民法的原则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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