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以招标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程序(试行)
导读:
一、土地出让申请
属原土地使用者申请土地出让的,由原土地使用者向市国土房管局提出土地出让申请,并准备以下文件报送市国土房管局:
⑴土地出让申请;
⑵《房屋所有权证》;
⑶《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土地权属来源文件;
⑷原土地使用者出具的无法院查封以及没有设定抵押等他项权利的证明;
⑸营业执照或法人资格证明文件;
⑹已取得规划条件的,提供《规划意见书》、3份评估报告或其他规划文件;
二、初审
市国土房管局受理后,由土地出让处根据年度土地出让计划对项目进行初审。
属北京市各土地整理储备分中心收购储备的土地直接向市国土房管局土地出让处报送相关资料,土地出让处对项目进行初审。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以下简称土地整理中心)收购储备的土地,列入年度土地出让计划的,直接进行前期工作。
三、批转
对符合年度土地出让计划、具备出让条件的项目批转土地整理中心办理。
四、前期工作
土地整理中心进行以下前期工作:
⑴征询规划意见。向市规委发出《征询意见函》,征求对出让地块的规划意见。
⑵市规委回复《规划意见书》后,进行以下工作:
①由原土地使用者委托房地产评估机构按《规划意见书》的条件评估该地块的地价,并将评估报告3份送土地整理中心;储备土地由土地整理中心委托房地产评估机构按《规划意见书》的条件评估该地块的地价。土地整理中心负责将地价评估报告提交地价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进行初审。
②拟订土地收益分配及搬迁协议。非储备土地由土地整理中心与原土地使用者协商拟订土地收益分配及搬迁协议。原土地使用者有最低转让价格的应予以明确。
③拟订招标出让工作方案。包括招标出让的工作计划、内容及时间安排、评标小组的设置等。
④拟订招标文件。包括招标人、承办人、招标公告、投标须知、投标书样本、中标通知书样本、北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样本、其他文件及附件。
五、报批
土地整理中心将拟订的招标文件、招标出让工作方案、土地收益分配及搬迁协议报市国土房管局审批。
六、地价评审、确定招标底价
土地价格由由市国土房管局局长办公会议审核确定。招标底价由出让底价审定小组根据土地价格和土地收益分配及搬迁协议内容确定。
七、签订土地收益分配及搬迁协议
招标文件、招标出让工作方案、土地收益分配及搬迁协议、招标底价经批准确定后,由土地整理中心与原土地使用者签订土地收益分配及搬迁协议。 [page]
八、发布招标公告
由土地整理中心(受市国土房管局委托)发布招标公告。
九、投标人登记、索取标书和有关文件
十、投标
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将标书投入标箱,标书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
十一、开标
成立评标小组,并由评标小组对标书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的标书宣布为无效标书。
十二、评标、定标
评标小组对投标人和标书进行综合审查,推荐中标人。
十三、发出《中标通知书》
市国土房管局确定中标人后,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退还其他投标人的履约保证金。
十四、文件移交
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5日内,土地整理中心将项目的全部文件整理后移交给土地利用中心。
十五、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土地利用中心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标书拟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由市国土房管局与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由中标人缴纳合同定金,领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附件 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出让流程图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我们知道,我国所有的土地都是归国家所有的,那么土地所有权可以转让吗?土地所有权转让条件有哪些呢?针对这个问题,以下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最新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件
二手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审判原则如下:双方可以先行私下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
二手现房交易税费由买卖双方一同承担。买家需缴纳房款1.5%的契税、0.05%的印花税、交易费、测绘费、权属登记费取证费;卖家需缴纳交易费、房款0.05%的印花税
二手现房抵押贷款一般三周左右放款,具体可以咨询当地银行。借款人在银行开立活期存款帐户后准备贷款要求的资料,面签银行、银行报卷和审批;银行审批通过后通知借款人审批
二手房离婚分割如下:属于个人财产的分割给个人,属于共同财产的房子夫妻双方可以协商确定;双方有协议的,按照协议进行分割处理;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可以根据出资人、出资
买卖二手房需要土地证。房屋和土地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在办理二手房买卖过户手续时,当事人必须提供身份证、房产证、土地证、完税证明等资料,没有土地证的二手房无法办理登
二手房网签了以后经双方协商卖家可以再修改。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合同内容的修改属于合同变更行为,必须合同当事人协商达成一致合意,达成合意后对修改事项双方签字确认即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