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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出人民政府是否有权出让土地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0-14 10:21:46 人浏览

导读: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11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由市、县人民政府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出让的每幅地块、用途、年限和其他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城市规划、建设、房地产管理部门共同拟定方案,按照国务院规定,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民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11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由市、县人民政府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出让的每幅地块、用途、年限和其他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城市规划、建设、房地产管理部门共同拟定方案,按照国务院规定,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实施。"根据这一规定,乡(镇)人民政府无权出让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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