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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补偿金能否作为遗产继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4-06 08:13:09 人浏览

导读:

城乡经济建设快速发展,所以会需要征收大量的土地,征收单位要给土地所有人一定的经济补偿,随之产生的民事纠纷也有很多,比如因土地补偿金继承问题引起的纠纷,那么土地补偿金能否作为遗产继承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分析一下案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城乡经济建设快速发展,所以会需要征收大量的土地,征收单位要给土地所有人一定的经济补偿,随之产生的民事纠纷也有很多,比如因土地补偿金继承问题引起的纠纷,那么土地补偿金能否作为遗产继承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分析一下案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土地补偿金能否作为遗产继承

  案情简介:李某与李某某兄妹共6人,其父母在二轮土地承包时,以家庭为单位承包了土地37.6亩,当时其户籍下共有4人(包括李某父母、大伯及妹妹)。2004年至2010年,李某的父母、大伯相继去世。其名下的土地一直承包于大儿媳陈某耕种,2014年至2016年期间经木垒县政府决定征收李某某的父亲名下12.8亩土地,按照征收补偿政策,李某某代其妹妹领取了土地征收补偿款36万余元。李某某的哥哥姐姐们认为该36万余元补偿款属于父母的遗产,自己有权继承,应当每人分得其中的六分之一。因该土地补偿款的分配产生纠纷,后诉至法院。

  法院认为,土地补偿费是国家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补偿给村集体的,村集体又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分配给丧失承包地的承包农户家庭,用于失去耕地农户的损失补偿及安置,而依照法律规定,从死亡之日起及丧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但作为承包方的一户还存在,土地承包经营权就不发生消灭,由该户中的其他家庭成员根据承包合同继续承包,本案中,二轮土地承包时该户下共有4人,李某某的父母、大伯三人均死亡,故应当有其妹妹根据承包合同继续承包,但因此本案诉争的征地补偿款依法不属于李某父母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不属于遗产范围,不能依照继承法进行继承。

  当亲情遭遇利益,虽然法律规定明确,但是面对亲人之间的纠纷,调解是化解矛盾的最佳途径。该案承办法官在开庭结束后召集双方当事人反复进行调解工作,为大家讲解法律规定,讲述家庭美德,讲述亲情的可贵,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协议,满意而归。

  二、可以继承的遗产有哪些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着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本法规定继承。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理。

  公民可继承的其他合法财产包括有价证券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等。

  承包人死亡时尚未取得承包收益的,可把死者生前对承包所投入的资金和所付出的劳动及其增值和孳息,由发包单位或者接续承包合同的人合理折价、补偿。其价额作为遗产。

  三、遗产继承方式有哪些

  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遗赠抚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

  4、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顺序。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土地补偿金能否作为遗产继承”等相关法律知识。最后我们简单的说,土地补偿金不属于遗产范围,所以说不能依照继承法进行继承。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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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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