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房地产法 > 房地产开发 > 房地产开发流程 > 房地产开发流程是怎样的

房地产开发流程是怎样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4-16 10:23:43 人浏览

导读:

一块地皮,想要建设成我们所看到的高楼大厦,是需要许多程序的。从立项到交付使用,期间要许多部门审批,为了安全起见,还会有监管部门监督。同时房地产开发的条件也是比较严苛的,开发主体与使用权是我们关注的重点。那么房地产开发流程是怎样的?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

  一块地皮,想要建设成我们所看到的高楼大厦,是需要许多程序的。从立项到交付使用,期间要许多部门审批,为了安全起见,还会有监管部门监督。同时房地产开发的条件也是比较严苛的,开发主体与使用权是我们关注的重点。那么房地产开发流程是怎样的?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

  一、房地产开发流程是怎样的

  1、立项(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准备工作);

  2、行政审批部分:包含选址定点、规划总图审查及确定规划设计条件、规划报建图审查、施工报建、建设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备案;

  3、商品房预售许可阶段;

  4、房地产项目权属初始登记阶段(包含所有材料的提交);

  5、施工;

  6、验收;

  7、交付使用。

  

  二、房地产开发条件

  开发主体合法

  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单位和个人,首先应取得房地产开发的资格。如果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则应依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的条件设立,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

  使用权

  房地产开发主体必须通过《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的合法途径(出让和划拨),取得房地产开发用地使用权。用于房地产开发的土地,必须权属清晰,房地产开发主体拥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8条规定:“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作价入股,合资、合作开发经营房地产。”

  在规定的期限内动工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必须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开发土地。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二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是,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

  三、房地产开发类型

  1、土地开发

  土地开发主要是指房屋建设的前期工作,主要有两种情形:一是新区土地开发,即把农业或者其他非城市用地改造为适合工商业、居民住宅、商品房以及其他城市用途的城市用地;二是旧城区改造或二次开发,即对已经是城市土地,但因土地用途的改变、城市规划的改变以及其他原因,需要拆除原来的建筑物,并对土地进行重新改造,投入新的劳动。

  2、房屋开发

  就房屋开发而言,一般包括四个层次:第一层次为住宅开发;第二层次为生产与经营性建筑物开发;第三层次为生产、生活服务性建筑物的开发;第四层次为城市其他基础设施的开发。

  以上便是法律快车小编为你收集整理的房地产开发流程是怎样的相关知识。房地产又分为土地和房屋开发,分别对应了不同的用地。而土地管理里面也明确规定了其合法使用,如果非法开发房地产,其建筑物是不被认可,将被强制拆除。如果您还有什么疑问,欢迎咨询法律快车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