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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房屋买卖合同范本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4-06 08:13:09 人浏览

导读:

对于房屋买卖,大家要了解一下具体的程序,双方为了保证权益是需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这样也为了避免日后发生纠纷,但是签订合同要了解一下具体的内容,避免出现无效合同的情况,那么无效房屋买卖合同范本包括哪些情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

  对于房屋买卖,大家要了解一下具体的程序,双方为了保证权益是需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这样也为了避免日后发生纠纷,但是签订合同要了解一下具体的内容,避免出现无效合同的情况,那么无效房屋买卖合同范本包括哪些情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

  一、无效房屋买卖合同范本

  1、房地产分离出卖,合同无效。

  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房屋的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或随房屋转移。如果出卖人将房产和土地使用权分别卖与不同的买受人,或者出卖房屋时只转让房屋所有权而不同时转让土地使用权,买受人可以提出这种买卖合同无效。

无效房屋买卖合同范本

  2、产权主体有问题,合同无效。

  出卖房屋的主体必须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非所有权人出卖他人房屋的,其买卖行为无效。房屋的产权为数人共有的,必须征得共有人同意才能出卖。出卖共有房屋时,须提交共有人同意的证明书。部分共有人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擅自出卖共有房屋的,其买卖行为也无效。但在实践中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3、侵犯优先购买权,合同无效。

  房屋所有人出卖共有房屋时,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房屋所有人出卖已租出房屋时,须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所谓“同等条件”,主要是指房价同等,还包括房价交付期限、方式同等。房屋所有人出卖房屋时侵犯共有人、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共有人、承租人可以请求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

  4、非法转让,合同无效。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包括买卖):1、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转让房地产条件的;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4、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5、权属有争议的;6、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5、单位违反规定购房,合同无效

  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城市私有房屋。如因特殊需要必须购买,须经县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单位违反规定,购买私房的,该买卖关系无效。有的单位以个人名义购买私房,产权也登记在个人名下,但实际上是单位出资,作为单位的固定资产用于生产、经营、办公或用作集体宿舍等,这种情况属于单位变相购买私房,该买卖关系无效。凡享受国家或企业事业单位补贴,廉价购买或建造的城市私有房屋,需要出卖时,只准卖给原补贴单位或房管机关,否则也无效。

  二、房屋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的问题怎么处理

  合同被确认无效后,产生的直接法律后果是双方分别返还从对方取得的财产,如果一方有过错的,还应该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米娜发的》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房屋买卖要注意什么问题

  问题一:先收定金后要挟。以预售为名收取定金,而在正式签订合同时,强迫消费者接受其显失公平的条款,如果不能达到迫使消费者就范的目的,定金就会被开发商强行没收扣押。

  问题二:隐瞒真相编卖点。有的开发商或销售代理商为尽快回笼资金,故意隐瞒房产真相,或作出虚假承诺、编造一些卖点欺骗消费者。

  问题三:改结构扩大公摊面积。任意改动房屋结构、任意扩大或缩小房屋面积、擅自改变公用场所用途。开发商交房时广告宣传与实际内容不符,而在合同中又没有约定。公摊面积不清楚,让消费者分摊了不应当公摊的面积或多摊公用面积。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关于无效房屋买卖合同范本的相关介绍,对于合同的签订,大家要了解一下相关的细节,其实在进行房屋买卖的时候,要了解一下房屋的质量、产权等相关问题,对此有不明白的,建议大家可以咨询一下法律快车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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