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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公积金个人贷款余额已超500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0-09 10:05:10 人浏览

导读:

核心内容:昨日从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近年来,截至2012年11月底,全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余额已突破500亿元,在广东省各地公积金中心个贷余额中居第一,占广州地区中资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20%。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是一种政策性

  核心内容:昨日从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近年来,截至2012年11月底,全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余额已突破500亿元,在广东省各地公积金中心个贷余额中居第一,占广州地区中资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20%。

  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是一种政策性贷款,具有利率低等特点,按现行利率,公积金贷款利率比商业贷款利率低两个百分点。近几年来,广州公积金管理中心采取了多种便民措施促进贷款业务的快速发展,一是与佛山、珠海惠州、江门、中山东莞、肇庆等地公积金中心签订公积金互贷协议,方便职工申请异地贷款;二是开发贷款业务系统,实现电子化管理,加快贷款审批速度;三是建立对业务承办银行考核奖惩机制,加大监管力度,调动业务承办银行的工作积极性;四是推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一站式”服务,提高了贷款效率。

  数据显示,广州市自1999年起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以来,逾期率约为0.04%,累计共向27万户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843亿元,支持购房面积2594万平方米,贷款余额502亿元。

  历史资料显示,广州公积金贷款新政执行时间为2010年10月15日,据悉,该政策中所指的商品住房包括一手住房和二手住房;交易时间的认定,一手住房按网签时间来认定,二手住房以房地产交易登记部门业务收件时间来认定。

  同时,对于商业银行和住房公积金的第二、三套房贷的认定标准,采取的是“既认贷又认房”的审查办法。

  另据悉,目前广东省内共有8个城市已实行公积金互贷,该8个城市分别为为广州、佛山、珠海、惠州、江门、中山、东莞、肇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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