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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租房:警惕二手房东坏心眼 坚决反忽悠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7-06 14:31:13 人浏览

导读:

没问清楚签合同万元辛苦钱被忽悠我该怎么办,七拼八凑好不容易凑齐了12000块钱就这样被骗了。山东理工大学07年毕业生王某租住莱山区埠岚小区的一套二室一厅房子,半个月之后,真正的房东上门赶人的时...

  没问清楚签合同

  万元辛苦钱被“忽悠”

  “我该怎么办,七拼八凑好不容易凑齐了12000块钱就这样被骗了。”山东理工大学07年毕业生王某租住莱山区埠岚小区的一套二室一厅房子,半个月之后,真正的房东上门赶人的时候,他才意识到自己被二手房东“忽悠”了。

  小王在市里面一家建筑公司做设计,毕业之后想在莱山租房子住,通过张贴广告,他联系到了租房子的李某,看房满意之后,双方以每月1000块钱的价格,一次性缴清12000成交。对于刚毕业不久的小王,一下拿出12000块钱来确实有些困难,考虑到可以将房子隔断转租出去,从中赚取差价,他在李某要求的期限内凑齐了12000块钱。在查看了李某的身份证之后,小王要求查看房产证,李某称房子是舅舅的,房产证不在身边,因为曾经有熟识的同学以前租住过,小王没有多想就签了简单的合同,缴纳了租金及押金共计16000元。

  半月之后,真正的房东找上门要求小王搬走,他才恍然大悟,拨打李某的电话已经停机,16000块钱被席卷而走。在瀛洲大街派出所报案后,工作人员输入李某合同上的身份证号码,结果是查无此人。

  据莱山区21世纪不动产房产公司的工作人员介绍,目前租赁市场上“二手房东”的现象已经相当普遍,“二手房东”在租期来临之前,随手以欺骗的手段将房子租出去,拿到钱后溜之大吉,或者扣留押金不予返还。

  法律上规定,“二手房东”如果将租赁屋转租,必须要经过“原房主”的同意或承诺,否则无效。因此,房产公司的相关人士提醒毕业生,与“二手房东”签合同之前,可以查看“二房东”与“原房主”的租赁合同。

  签合同前先瞪大眼睛看房

  “要租房子的确要花费一番心血,建议选择市场信誉好、规模较大的正规中介,最好通过周围的同事和同学选择租房的信息。仔细制定合同,签订之前,一定要查看房内家具的损坏情况,在合同内注明赔偿的条款。”有着半年租房经验的烟大学生丁宁说。

  半年前,丁宁在莱山万光小区以半年5500元的价格租了一套三居室的房子,交纳了1500元的押金,昨天到期,房东以屋内不整、家具损坏等理由只退还500块钱。房东故意找出双方租房时忽视的房内细节,并以此作为不退还押金的理由。

  “早知道这样,当初就应该商议好合同的细节,在合同中最好标明家具的折价费及损坏赔偿等相关的情况。许多人利用了合同中的漏洞来刁难没有社会经验的学生。”小丁建议没有经验的学生在租房前,一定要瞪大眼睛注意验房。

  另需注意的是,大学生刚刚走入社会,很多都要从零开始,租房要求的标准不要太高。一般而言位置稍微远一点但是交通方便、居住起来比较舒适、价位便宜的房子,每月租金支出一般不应超过月收入的1/3,否则就会有可能影响到日常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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