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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金券可以代替400万征地款?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0-08 04:23:30 人浏览

导读:

摘要:红楼梦村征地补偿之惑:在四川宜宾市红楼梦村,村民们发现400万的征地补偿款被所谓的村制代金券所代替。这对村民有利还是不利?当初出让土地,村民是自愿同意还是被迫签字?用地企业有没有兑现招工承诺?村民、用地企业、村委会各执一词只有耕地变荒地,匆匆地

摘要:红楼梦村征地补偿之惑:在四川宜宾市红楼梦村,村民们发现400万的征地补偿款被所谓的村制代金券所代替。这对村民有利还是不利?当初出让土地,村民是自愿同意还是被迫签字?用地企业有没有兑现招工承诺?村民、用地企业、村委会各执一词……只有耕地变荒地,匆匆地流过了5年。

  400万征地补偿款以“村制代金券”形式发放

  最近,四川宜宾县喜捷镇红楼梦村村民反映,该村300多亩耕地已经被圈占5年之久,其中一大片耕地变成了荒草地。而村民获得的征地补偿,竟然是“村制代金券”。记者对此展开调查。

  用于补偿农民土地的“村制代金券”是怎么来的呢?

  喜捷镇党委书记严善海介绍,红楼梦村原名下食堂村,上世纪80年代初,该村有了村办企业——红楼梦酒厂。后来,下食堂村因酒厂而改名为红楼梦村。

  1996年,该村申请征用酒厂及该厂所属的土地347.76亩,2000年获准申报登记。2004年,红楼梦酒厂及所属土地347.76亩对外转让。

  2005年6月底,红楼梦村与红楼梦酒业有限公司(成都的一家企业,与红楼梦酒厂无关联关系)达成协议,转让正式完结。

  接受转让的红楼梦酒业有限公司对原酒厂所属地块加了围墙,按规定,村民不能再在这上面种庄稼了。

  转让协议显示,收购总金额1100万元,含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347.76亩土地使用权及涵盖的所有费用。

  1100万元打入村委会账户。这笔资金的分配是这样的:700万元按照全村941人平均分配,当时已经发放现金。另外400万元由村委会借给红楼梦酒业有限公司,村委会给村民印发代金券,每张4250.8元。

  企业每年向村里支付40万斤黄谷的折价款作为利息

  村民季显友向记者出示了他家的4张代金券,分别为他本人以及妻子和两个儿子所有,编号从277号到280号。

  券面是白底、印有橘黄色花纹。最上面两行的字是:宜宾县喜捷镇红楼梦村土地款分配代金券;第三行是金额:4250.80元,分别有大小写;第四行是持有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最后一行落款是发代金券的单位:喜捷镇红楼梦村民委员会,并盖有公章。[page]

  据了解,代金券兑现的方式是:死亡人员、全迁户人员全部兑现;其余人员按年龄顺序由高到低兑现。目前,已兑现到66岁的老人,共计113人,48万多元。

  按此代金券总额,红楼梦酒业有限公司每年向村里支付资金使用费(利息)40万斤黄谷,按当年折价。折价款再分配给被占地的村民。以今年的黄谷价格计算,每人能分到400元左右。

  企业认为,这样做充分考虑了农民的利益和生存。但村民们认为,村里印发的“代金券”根本就是非法的。

  有村民向记者出示了《中国人民银行法》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印制、发售代币票券,以代替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印制、发售代币票券,以代替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的,中国人民银行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20万元以下罚款。”

 100余人未到场,20余人反对,土地出让表决仍通过

  记者走访发现,村民们在质疑“村制代金券”的同时,对当初出让土地表决程序的合法性也提出了不同看法。

  有村民向记者反映,2005年土地出让表决时,是村干部强迫他们签的字。但村干部否认了这种说法。

  村委会2005年的讨论出让表决登记显示:全村应参加表决的765人,有110人因外出务工等原因未参加,实际参加655人,占应参加人数的85.6%。表决结果是,632人同意,占应参加表决人数的82.6%,不同意的21人。

  村民还反映,土地被征用后,红楼梦酒厂没有兑现招工承诺,导致村民生活拮据。

  村民刘祥燕说:“我家里3亩田,全部被圈走,村里发的征地代金券现在也兑现不了,一家5口人的生活全靠丈夫一人打工来维持。”

  村民们反映,红楼梦村远离县城,是个典型丘陵山村。农民失去了主要的耕地,又没有得到有效补偿和妥善安置,一些人的生活出现了问题。

  村民刘昌文说,“红楼梦酒厂说是要给我们安排活干,可现在都没兑现。我丈夫40多岁就闲着,生活没有来源了。”

  村民说,公司只安排了220多人到公司打工。而红楼梦酒业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则表示:“我们已经安排了本村300来人到厂里打工。”

  对于村民说的生活拮据,现任村支书徐怀告诉记者:“我们村的收入并不低,2009年人均收入达到7900元,还有人住上了小洋楼。”

  土地荒芜5年,为何不交由原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红楼梦村坐落在岷江岸边,一面靠山,一面靠水,耕地资源紧缺。被圈掉的这块地,是全村最大的一块平地。土质好、灌溉方便,旱涝保收,“可以养活几百人”。[page]

  记者了解到,红楼梦村相当一部分村民复耕这块地的愿望很强烈。那么,已经拿到补偿的村民有没有权利复耕?

  对此,红楼梦村的村民拿出了法律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宜宾县国土资源局的主要负责人介绍说,这块地已经属于现在的红楼梦酒业公司。县人民政府在给宜宾红楼梦酒业有限公司的批复中写明:同意将位于喜捷镇下食堂村宗地编号为129号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347.76亩,以处置的方式出让给宜宾红楼梦酒业有限公司,作为工业用地。

  据了解,除去酒厂的车间、水厂、道路、养猪场等建筑和设施,这块地还剩下大约120亩,就是群众反映的“撂荒地”。近几年来,红楼梦酒厂在此地块上开始采挖窖泥,目前已经挖了大约40亩,还剩大约80亩荒地。宜宾县国土资源局的主要负责人说,“这是公司可以支配的土地。”

  红楼梦村的村民质疑:这块地已经荒芜5年,为什么至今不交由原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目前,宜宾县政府和有关部门正在对此事展开调查,力争尽快解决问题。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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