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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市场的概念和特征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7-05 21:52:5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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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市场的概念和特征


我国现时所称房地产市场,是指国有抵押和城市房地产转让、房地产抵押、房屋租赁等交易活动的总称。

 房地产市场具有一般市场的共性,如要求贯彻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但作 一类特殊商品交换,它又具有自己的若干特性。

1、综合功能

 房地产是房产与地产的总称,既可以用作生活资料,又可以用作生产要素,因而形成综合功能市场。

 2、多级市场

 房地产交易,既包括土地使用权的出让(一级市场)以及出让后的转让、抵押、租赁(二级市场),还包括土地使用权出让后的房地产开发营(二级市场)以及投入使用后的房地产的买卖、抵押和房屋的租赁(三级市场)等,由此形成多层次的市场。

3、法定形式

 房地产属于不动产,房地产交易活动属于严格的要式法律行为。凡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转移,都必须依照法律规定到当地房地产行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4、国家适度干预

 对房地产市场,实行国家宏观调控,与此同时充分运用市场竞争机制,既要规范化,又要放开搞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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