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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院开庭审理“楼脆脆”主要责任人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0-07 10:58:57 人浏览

导读:

1日上午九时四十五分,被称为“楼脆脆”的上海“莲花河畔景苑”倒楼案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检方以贪污罪起诉事故主要责任人阙敬德,以贪污罪、挪用资金罪、重大责任事故罪起诉另一主要责任人张志琴。“楼脆脆”诞生记2009年6月27日上午五时许,“莲花
  1日上午九时四十五分,被称为“楼脆脆”的上海“莲花河畔景苑”倒楼案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检方以贪污罪起诉事故主要责任人阙敬德,以贪污罪、挪用资金罪、重大责任事故罪起诉另一主要责任人张志琴。

“楼脆脆”诞生记

  2009年6月27日上午五时许,“莲花河畔景苑”7号楼突然整体倒塌,这幢13层高的楼房毫无征兆的倾倒事故引起了多方关注,这幢楼也被网友戏谑为“楼脆脆”。

  “莲花河畔景苑”项目由上海市梅都房地产开放有限公司负责开发,而这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经理正是被告人阙敬德和张志琴。其中张志琴占股逾六成。不久,二人被依法逮捕。

  7月3日,上海市政府公布了该事件的调查结果,大楼倾倒的主要原因是:紧贴倒塌大楼北侧,在短期内堆土过高,最高处达10米左右;与此同时,紧邻大楼南侧的地下车库基坑正在开挖,深度4.6米,大楼两侧的压力差使土体产生水平位移,过大的水平力超过了桩基的抗侧能力,导致房屋倾倒。

  而就在事件发生前不久,梅都公司曾两度因在防汛墙侧边堆土过高被相关部门要求整改。但是楼脆脆倒塌前一天,距离楼盘百余米的防汛墙因渣土重量过大而发生损毁。“为什么被要求整改后却还因为同样原因,发生这样的事故”成为民间议论纷纷的一大问题。

  更为世人诟病的是,在“沪建安质监[2007]第139号”文件中,有着“关于表彰建设部2007年全国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参建单位的通知”。

  其中决定对接受检查的10个工程项目及相关方给予全市通报表扬,记入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诚信档案优良记录,并直接入围“市优质结构”、“市文明工地”和“节约型工地”工作小组推荐,而在受表彰名单中竟然有上海梅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莲花河畔景苑”楼盘。

“这些我都不知道”

  在倒楼事件的相关调查中,阙敬德和张志琴的背景逐渐浮出水面,其中,并非公务员的阙敬德担任的公务职务之多,令人咋舌,也受到多方质疑。

  这些职务包括:梅陇镇资产公司总经理,梅陇镇征地服务所占大股份的上海迅豪置业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兼董事长。梅陇镇征地服务所所长等等。在2007年2月,阙敬德还曾以该镇征地服务所所长的身份,兼任有关沪杭磁浮工程动拆迁工作的闵行指挥部梅陇镇办公室工作组组长,此外,阙在事故发生时还任梅陇镇镇长助理。

  但在庭审调查阶段,阙敬德对“镇长助理”的身份予以了否认。他摇着头,含含糊糊地说:“我不知道自己还担任镇长助理,没有任何正式的文件能够说明这个。”而在去年7月的采访中,梅龙镇镇政府相关办公人员曾经亲口正式,阙敬德确实系镇长助理。

  同时,他对检方的指控也提出了异议。在检察机关的起诉中,他和张志琴的涉案金额为四千两百多万元。对此,他表示,检方所指控的贪污事实存在,但是金额他毫不知情。“我不知道有那么多。”

  而犹豫数秒钟后说“不知道”几乎成为他对于所有公诉方质问的回答模式。身为梅都在改制前的第一把手,阙敬德却表示,对于改制的相关细节、公司开发楼盘的产权问题等等都毫不知情。

  据阙敬德称,转制之后,梅都公司的运营管理全部都交给张志琴,其中就包括“楼脆脆”所在的“莲花河畔景苑”。张志琴在之后的供述中也肯定了这一点。

  张承认,曾被要求整改的“堆土过多”问题确实是他的错误。他表示,因为想谋取利益,他没有保证足够的土方车运输渣土,而是将大批的工程土堆砌在防汛墙和7号楼北侧。

  而在事故发生前,正是张志琴下令,在维护工作尚未完工之时,就开挖地下车库,并将渣土再次倾倒在7号楼北侧,直接导致了事故发生。这一点,他在法庭上并未否认。

“不懂专业知识”的“专业”负责人

  在对梅都公司的调查中,闵行区检察院发现,在其2000年的转制过程中,阙敬德、张志琴隐瞒了部分资产,并谎称已有权证的一些资产不具备销售条件,以此降低资产净值,以此获取利益。

  对此,阙敬德表示,与评估公司的接触工作完全是由张志琴所做的,自己对此依然“不知道”。而张志琴则称,在改制时,自己“并不懂评估资产方面的任何专业知识”。

  正是这个“不懂专业知识”的负责人,却是梅都改制的一把手。并在改制后占股逾六成,成为第一大股东。

  “楼脆脆”事故发生后的调查发现,“莲花河畔景苑”的销售款4.4亿元已经被张通过个人账户或其控制的上海江纳实业有限公司和都纳实业有限公司的账户,在东亚银行新天地分行购买理财产品。而“江纳”和“都纳”的股东均为张志琴和他的家人。

  面对公诉方的质问,张志琴解释道,将钱款转移到个人账户,是为了“方便为公司理财”。在其后的讯问中,他沉默许久,回答道:“是的,我有私心的考虑。”

  而针对检方对于他“重大责任事故罪”的指控,他也并不予以否认。张志琴的辩护律师称,张志琴在做项目开发时,“并没有任何关于工程的专业知识”。

  于是,“不懂专业知识”的张志琴再一次令人匪夷所思地成为“莲花河畔景苑”的开发总指挥,最终,铸成了“楼脆脆”。

  至下午17时,审判长胡洪春宣布,法庭调查阶段结束,明天下午一点半继续开庭,控辩双方将进入辩论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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