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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嘉益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有违法行为被查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0-07 00:55:32 人浏览

导读:

2009年9-10月,北京嘉益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存在违法行为被北京建委查处。北京嘉益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情况下,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违反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8号)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各地建

  2009年9-10月, 北京嘉益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存在违法行为被北京建委查处。北京嘉益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情况下,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 违反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8号)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各地建委系统曾三令五申:商品房项目获得预售许可证之前,不得开盘销售。任何性质的销售行为,都违反《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因此, 北京嘉益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已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其处以1-3万元罚款。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在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网上公示1年的惩罚。 中国信用网(www.21315.com)在此提示“定金”才是法律承认的合法预付款形式,当开发商违约时需双倍返还,但是“订金”、“诚意金”则没有这些法律后果。目前开发商大部分收取的诚意金,一般要在数月后才能退款,期间很可能被开发商挪用,这明显侵犯购房人的权益。

  “今年,楼市销售火爆,供求矛盾突出,收取诚意金或指定账户存款进行排号,成为多数楼盘正式销售前的普遍行为。这种行为的背后,体现的是卖方市场下开发商的强势。”一位资深地产人士表示。而在这大背景下,房地产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尤为重要。

  :房地产行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在我国经济建设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是民生问题的重中之重。 北京嘉益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存在着严重的信用问题, 同时也预示着目前我国房地产市场信用失真问题十分严重。房地产公司应站在业主的角度上,真诚的服务民众。业主也应提高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利的意识,做好三好工作,即做好购房前风险防范考察工作,做好企业监督工作,做好及时向有关机关反映企业违法行为工作,已达到共同推进房地产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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