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房地产法 > 房地产动态 > 河北邢台“先买后补”

河北邢台“先买后补”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0-06 03:40:25 人浏览

导读:

日前,河北省邢台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经济适用住房新政策,与以往定向购买住房区别较大的是,新政策将实行市场化原则:符合条件的中低收入市民先自由购房后得货币补贴。具体实施办法为,变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划拨供应为招标、拍卖、挂牌公开出让。市政府通过出让经济
  日前,河北省邢台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经济适用住房新政策,与以往定向购买住房区别较大的是,新政策将实行市场化原则:符合条件的中低收入市民先自由购房后得货币补贴。
  具体实施办法为,变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划拨供应为招标、拍卖、挂牌公开出让。市政府通过出让经济适用房用地,所得的净收益金和其他政策性优惠资金,由市财政专户管理,定期拨付到市房管部门作为经济适用住房补贴资金。经市房管部门审核享受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的购房户,可以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房地产市场上,自由选择购买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以及二手房。
  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发放,按照申请户的困难程度分期实施。优先解决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中低收入家庭中的无房户、住房困难户和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的住户。同时规定,如果购房户在得补贴后5年内转让,必须如数退还原经济适用住房补贴,方可办理房屋产权交易手续。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