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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建房纠纷:“他们举报是为了私人目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0-27 07:27:05 人浏览

导读:

[提要]福州合作建房组织者林忠华接受本报专访,称部分成员没有享受到“盈余”心有不满。面临26名业主的检举和诉讼,福州明萌合作建房组织负责人林忠华自称已经四面楚歌。昨天下午,对媒体已经有严重戒备心理的林忠华在福州长乐路某高校图书馆里接受了《每日经济新闻》

  [提要]福州合作建房组织者林忠华接受本报专访,称部分成员没有享受到“盈余”心有不满。面临26名业主的检举和诉讼,福州明萌合作建房组织负责人林忠华自称已经四面楚歌。

  昨天下午,对媒体已经有严重戒备心理的林忠华在福州长乐路某高校图书馆里接受了《每日经济新闻》独家专访:“从去年4月建立到现在,每天都有大量的人在否定我们,而这次的风波,是迄今为止遇到的最大困难。”林忠华认为,26名业主对其个人的不满实际上是因为部分成员没有享受到一些利益。

  针对举报:

  成员不满利益分配

  26名业主在对林忠华的检举资料里指出:林忠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发起成立所谓的“福州明萌合作建房筹备组”,打着“义工”的幌子,骗取大家的信任,向参与合作建房的成员收取各种名目的费用,并将所收取的款项非法占为己有。

  对于组织成员的举报,林忠华认为他们是“得了便宜又卖乖”。在其看来,成员之所以要四处举报,主要是为了达到他们的私人目的。

  在林忠华给记者出示的一份《共同竞买登记表》中,林忠华与部分组织成员签订了一项“对非成员卖房的盈余归留下的原参加者共有”协议。据林忠华介绍,参与天盛小区竞拍的只有9名是原先就加入明萌组织的成员,另外的17名是后期通过其他渠道招募而来。为此,针对组织内成员和外界参与者就有两套不同的价格表,“后来,由于怕起争议,我又重新制定了方案,26名竞拍者都按照成本价共享”。林忠华认为,可能就是原先的那部分成员没有享受到“盈余”而心有不满。

  针对预算:

  对错误叫价后悔不已

  “我们的敌人是开发商,房产中介。这次又多了一个拍卖行。”对于竞拍价比原计划高出48万元引发的质疑,林忠华表示“对自己的错误叫价行为后悔不已”。他也指出,此次拍卖会“内幕太深”,拍卖行在拍卖中扮演的是“裁判员+运动员”的角色。

  此外,林忠华表示,虽然竞拍价(1278万元)超过购房者授权价(1230万元)约3%,但越权比例仍不算大,而对十几位外界的购房者来说,房价仍未超出原定价格。

  对于不是竞买者而随意叫价的质疑,林忠华指出,“本人原定购买302#套房,因5月14日卖方突然宣告取消302#套房,故本人没能买到预想的房子。”

  据林忠华介绍,目前尚有个别购房者以种种名目拒交购房款,“本人无力支付转让债权的律师中介费等费用,被人苦苦相逼,陷入困境。”

  针对目标:

  将组织万人团购

  在林忠华处,记者看到了几份不同的合同样本,林忠华表示,关于26套房子的具体操作修改多次。

  而据业主反映,林忠华在竞拍房子前曾对他们有过一定的承诺。“有的答应装修,有的答应将对外高价卖的十几套差价补偿给老成员,有的答应每平方优惠500元,我们将这些承诺优惠加起来,发现是一个天文数字,林忠华根本不可能兑现也无法兑现。”业主之一张先生如是说。

  “由于卖方比较强势,所以这次在合同严密性上难免做得不够。”林忠华表示,今后如果有类似的活动,会更注意协议条款,更精细、严密地操作。

  针对合作建房组织中最重要的资金监管问题,林忠华也承认“核心成员并没有发挥作用”。据了解,在该组织建立初期,合作建房组织曾设立了财务、会计与林忠华的联名账户,但由于土地竞拍等活动没有成功,所以财务、会计也形同虚设。现下,明萌合作建房组织(筹)的网站已经关闭多时,林忠华表示,召集各种合作活动都是通过4、5个QQ群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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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尽管如此,林忠华并没有放弃他的目标:“只要社会还容得下我,我就一定不放弃合作建房。”他向记者表示,但在建房条件未成熟前,万人团购是其近期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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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作建房第一人:组织类似于多股东公司

  在合作建房条件未成熟的时候,个人合作建房的组织者纷纷发起了合作竞拍的形式。但在竞拍中,由于组织者与成员间大多以受托和委托的形式存在,组织间的内讧也不断。

  虽然林忠华以明萌合作建房组织的名义进行的房屋竞拍取得实质性进展,但业内人士却普遍认为,这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合作建房。与此同时,林忠华一再提到的产权证、房屋按揭贷款等的办理均需要通过“灰色渠道”,也给合作建房规范性蒙上了阴影。

  业内人士指出,个人合作建房组织未在民政部门和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合法性和规范性先天不足。同时,现在政府也没有出台相关的规范政策,这也阻碍了合作建房进一步深入的可能性。

  “我们提倡的是合作建房,不是团购,更不是竞拍。”被誉为国内合作建房第一人的于凌罡昨日在接受采访时一再表示,个人合作建房组织实际上类似多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而不是简单的受托与委托的关系。

  “我们在初期就成立了公司,由专门的财务公司审计。”于凌罡表示,在取得土地以前,大家要共同承担前期费用,并共同验资、出资,请银行监管,用于买地。

  “为了避免风险,开发期间,会委托专业的管理公司负责开发。大家有监督权。到开发完成之后,再由项目公司把房子分配给大家,给大家办理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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