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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拆迁范围是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06 15:23:03 人浏览

导读:

社会的不断发展,大家对于交通需求也越来越大,我们国家近些年投入了很多钱在修建公路和铁路上。国家或地方政府为了公共利益,有时候会对公路进行拆迁。那么公路拆迁范围是哪些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社会的不断发展,大家对于交通需求也越来越大,我们国家近些年投入了很多钱在修建公路和铁路上。国家或地方政府为了公共利益,有时候会对公路进行拆迁。那么公路拆迁范围是哪些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公路拆迁范围是哪些

  一、公路拆迁范围是哪些

  第三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确定公路两侧边沟(截水沟、坡脚护坡道,下同)外缘起不少于一米的公路用地。

  第五十六条 除公路防护、养护需要的以外,禁止在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

  第八十二条 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或者擅自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并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由交通主管部门拆除,有关费用由建筑者、构筑者承担。

  二、征地工作程序

  1、告知征地情况。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国土资源部门会同交通、林业部门,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各市动迁办公室共同确认。

  3、组织征地听证。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

  4、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本方案制定的补偿标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并将协议作为征地报件必备件附征地卷一同上报。

  三、征地补偿费用有哪些

  征地的补偿费用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

  对于这几项费用的给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是这样规定的: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地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关于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具体使用分配办法土地管理法没有明确说明,但是《物权法》第59条有明确规定:应当以法定程序经本集体成员决定。

  现在我国的交通十分发达,我们的出行十分的方便。多种出行方式的完善发展,这也是我国的综合实力提升的一点表现。以上内容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公路拆迁范围是哪些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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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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