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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纠纷解决方案是怎样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27 15:22:59 人浏览

导读:

因为房屋拆迁会获得国家一定资金的赔偿,而且拆迁资金额度还比较高。因为,对于拆迁前很容易与他人产生矛盾纠纷。那么,房屋拆迁纠纷解决方案是怎样的呢?我相信你一定会对此产生浓厚的兴趣。今天法律快车的小编就带你详细了解有关于此的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因为房屋拆迁会获得国家一定资金的赔偿,而且拆迁资金额度还比较高。因为,对于拆迁前很容易与他人产生矛盾纠纷。那么,房屋拆迁纠纷解决方案是怎样的呢?我相信你一定会对此产生浓厚的兴趣。今天法律快车的小编就带你详细了解有关于此的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一、房屋拆迁纠纷解决方案是怎样的

  (一)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房屋拆迁纠纷的处理方式

  1、行政裁决

  对拆迁人与被拆迁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安置协议,就补偿安置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并告知当事人可以按照《拆迁条例》向有关部门申请裁决。《拆迁条例》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实施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的内容包括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2、依法起诉

  若拆迁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60日内向做出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做出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为了不影响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在诉讼期间,拆迁人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了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情况下,诉讼期间可以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3、强制拆迁

  在城市房屋拆迁过程中,如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拒绝执行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作出的裁决,《拆迁条例》规定,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可以依法实施强制拆迁。

  实施强制拆迁必须以裁决为前提。对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可以依法强制拆迁。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执行,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二)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后房屋拆迁纠纷的处理方式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约定房屋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合同。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应当通过司法、仲裁途径来解决。如果拆迁当事人之间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拆迁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如采取仲裁方式,拆迁当事人必须自愿达成仲裁协议。仲裁协议包括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方式在纠纷前或纠纷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仲裁委员会的选择由当事人协议确定。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没有仲裁协议的,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房屋拆迁纠纷解决方案是怎样的

  二、房屋拆迁纠纷的分类

  1、按其法律关系分为:(1)行政法律关系,表现为拆迁许可纠纷、拆迁裁决纠纷、拆迁强制纠纷、拆迁处罚纠纷、拆迁不作为纠纷等。(2)
民事法律关系,拆迁双方当事人就安置补偿事宜的纠纷。

  2、按行为分:(1)因拆除违法建筑物,引起的对房屋拆迁纠纷;(2)建设单位或个人以营利为目的的开发建设,引起的拆迁补偿纠纷。

  三、房屋拆迁纠纷的特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涉及到的法律关系比较复杂。就目前的法律规定而言,同一拆迁行为可能既有行政法律关系,又有民事法律关系。

  2、房屋拆迁工作政策性强。从法理角度分析,房屋拆迁涉及到公民财产保护和公共福利改进的关系,涉及到国家公共政策和私权保护冲突的价值选择,是一个包容了国家政策、应用法学、理论法学、社会学等各门类学科在内的复杂的系统工程。就目前而言,解决此类问题,各地政府自拟的政策性文件起了更大的作用。可以说,政府机关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政令式治理方式是拆迁矛盾愈演愈烈的一个重要方面。

  3、拆迁行为主体往往游移不定。在现行的制度下,拆迁主管部门颁发拆迁许可证后,拆迁补偿需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协商才能达成,但由于双方意愿差异,往往协商难度大,拆迁人又藉拆迁裁决渠道,申请拆迁主管部门裁决,并依该裁决强制执行,以实现其最终目的,上述过程中行为主体不断变更,程序交叉往复,容易出现政府与拆迁人为一方、被拆迁人为一方的对峙局面。

  4、原告为共同诉讼的案件居多,集团诉讼有上升趋势。由于大范围的城市拆迁工作,导致被拆迁的人数众多,加之被拆迁人认为联合共同诉讼可以给法院施加压力,增加胜诉机率。故居住同一拆迁地的被拆迁人相互联合到法院诉讼。

  5、案件审判难度大,法官承受的压力大。房屋拆迁纠纷案件一部分原告为共同诉讼及集团诉讼,处理不好,容易激化矛盾,引起当事人上访,闹事等暴力事件的出现,影响社会稳定。另由于建设规划、价格评估体系的不完善,拆迁安置补偿标准的不统一,都不同程度的增加了审判的难度。人民法院审理房屋拆迁案件中,既要做到依法保护房屋被拆迁及拆迁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又要起到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和维护社会稳定,人民法院所裁判的案件力争达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

  房屋拆迁引起纠纷数不胜数,如果不妥善处理,有可能埋下祸根,也会带来很多麻烦。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的资料整理。希望大家通过阅读以后可以更加清楚了解房屋拆迁纠纷解决方案是怎样的这个问题。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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