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协议遭更改 安置房被卖不知情
导读:
3月15日上午,记者在鱼台县双新社区见到了闫xx。闫xx看着这里已建成的两栋楼说:“按照拆迁协议,这里理应有我一套房。”
闫xx说,2009年5月,他所住的新民村进行城中村改造。按照拆迁协议,他得到了一套120平米的安置房。但是,去年5月,他妻子去当时的拆迁指挥部领房租时被告知,他家的房子已经卖给别人了。
“我的房子卖了我怎么不知道?”惊诧不已的闫xx多次去找拆迁指挥部,得知房子是被一个叫周xx的人卖了。周xx曾做过闫xx的贷款担保人。2009年9月,因为家里没钱还不上贷款,闫xx把拆迁协议暂时抵押给了周xx,并约定有钱了再拿回来。
直到今年3月初,闫xx才获知,周xx以18万元的价格把房子卖给了刘xx。而且,在接下来的一系列手续中,都是刘xx作为“被拆迁人”去办理的。
记者在闫xx提供的房屋交接单上看到,当时负责闫xx所在片区拆迁的指挥部工作
人员屈xx和蒋xx在上面签了字。记者随后找到了已是县招投标局局长的屈xx,但他一看签名,就明确表示“该签名是假的”,并称对此事毫不知情。
15日下午,记者又找到了鱼台县城建重点工程推进指挥部,该指挥部办公室的李主任把涉及该事的蒋xx和周xx叫到了现场。
周xx承认卖掉了闫xx的房子,但称是“闫xx委托我卖的”。蒋xx则称,自己是见到周xx提供的“口头委托书”及拆迁协议原件,并在领导签名后才办的转让手续。但记者看到,蒋xx所称的“口头委托书”不过是一份周xx的口述记录,并没有闫xx的签名。对于交接单上“屈xx”的冒名签字,蒋xx和李主任都没有做出正面回答。
对此,鱼台县分管重点工程推进工作的林副县长表示,如果更改或变更拆迁补偿协议,必须由买卖双方签订协议。若出现违规操作,“谁更改的就追究谁的责任”。
23日,闫xx打来电话说,周xx和刘xx已经达成退房协议,但他理应得到的23333元差价补偿却尚无着落。
律师说法
转让合同无效
对此,山东济州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杨力认为,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房屋转让应当由当事人双方亲笔签订书面协议,委托他人代卖房屋,应当有本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另有规定,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不得转让。
因为委托书上没有闫xx的亲笔签字,买卖合同上也没有他本人的亲笔签字,并且该房屋还在建设之中,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因此,周xx与别人签订的房屋转让合同属于无效合同,闫xx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周xx与刘xx签订的买卖合同无效,进而收回房屋。(记者 黄广华)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咨询内容:我公司是一家房地产企业,旧城改造涉及单位土地使用权转让和土地上附着物补偿需要不需要贴印花税;另涉及个人住宅拆迁补偿协议需要不需要贴印花税;如果贴花是按
二手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审判原则如下:双方可以先行私下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
二手现房交易税费由买卖双方一同承担。买家需缴纳房款1.5%的契税、0.05%的印花税、交易费、测绘费、权属登记费取证费;卖家需缴纳交易费、房款0.05%的印花税
二手现房抵押贷款一般三周左右放款,具体可以咨询当地银行。借款人在银行开立活期存款帐户后准备贷款要求的资料,面签银行、银行报卷和审批;银行审批通过后通知借款人审批
二手房离婚分割如下:属于个人财产的分割给个人,属于共同财产的房子夫妻双方可以协商确定;双方有协议的,按照协议进行分割处理;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可以根据出资人、出资
买卖二手房需要土地证。房屋和土地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在办理二手房买卖过户手续时,当事人必须提供身份证、房产证、土地证、完税证明等资料,没有土地证的二手房无法办理登
二手房网签了以后经双方协商卖家可以再修改。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合同内容的修改属于合同变更行为,必须合同当事人协商达成一致合意,达成合意后对修改事项双方签字确认即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