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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拆迁条例的废除已无悬念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0-28 03:45:51 人浏览

导读:

国务院法制办主任曹康泰近日接受媒体采访时坦称,新拆迁条例遇到的第一个困难就是如何界定公共利益的问题。他表示新条例将会采取列举的方式界定公共利益,且倾向于采取对公共利益进行范围较窄的界定,不过这遭遇了来自地方的不同意见,地方希望能够将之界定得宽一点。

国务院法制办主任曹康泰近日接受媒体采访时坦称,新拆迁条例遇到的第一个困难就是如何界定公共利益的问题。他表示新条例将会采取列举的方式界定公共利益,且倾向于采取对公共利益进行范围较窄的界定,不过这遭遇了来自地方的不同意见,地方希望能够将之界定得宽一点。

事实上,公共利益概念本身具有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和主观性,所以物权法没有界定公共利益的具体范围。但是新拆迁条例又不能回避公共利益界定问题。对此,一些法学专家认为,在新拆迁条例的修订过程中,公共利益界定的标准一定不能弹性过大,同时应该给公众一个参与讨论、发表意见的机会。

现实生活中,公民个体在与拆迁方对抗中之所以不惜“以命相搏”,在一定程度上是因为,制度框架内的利益诉求渠道发生了梗阻。中国政法大学蔡定剑教授指出,保护公民财产最重要的、最后的一个手段就是有效的司法救济。现在涉及土地、房屋等财产权保护的救济措施是缺位的,特别是涉及拆迁,法院很多情况下是不受理的,或受理后明显袒护政府。所以,要给公民司法救济权,不能把公民挡在司法门外。

曹康泰表示,目前国务院法制办正在就条例草案征求地方意见,还会请被拆迁人表达意见,草案修改完善后,将会尽快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现行拆迁条例的废除已无悬念,可以说新的拆迁条例对拆迁思维的改变是颠覆性的,限制公权、保护私产,将成为一个准则。不难想象,新条例出台后政府的拆迁将不再如过去那样“行云流水”,成本一定也会增加。这就从另一方面警示我们,在旧拆迁条例仍未废除前,一定要警惕某些地方政府赶在新条例出台之前进行突击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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