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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征用矿山补偿标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9-08 13:25:39 人浏览

导读:

矿山开发是需要投入大量资本和技术的,如果拆迁不予以补偿,则会导致矿山开发人的巨额经济损失。因此国家在征用矿山的时候,需要支付一笔补偿金。更多关于国家征用矿山补偿标准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矿山开发是需要投入大量资本和技术的,如果拆迁不予以补偿,则会导致矿山开发人的巨额经济损失。因此国家在征用矿山的时候,需要支付一笔补偿金。更多关于国家征用矿山补偿标准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国家征用矿山补偿标准

  矿山征地补偿标准和征收土地一样,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标准规定。

    

  二、补偿费用的管理和归属

  各项补偿费用由被征地单位收取后,按如下方式处理:

  (一)土地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集体所在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

  (二)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和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

  (三)安置补助费的归属、使用:

  1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

  2由其他单位安置的,支付给安置单位。

  3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发放给安置人员个人或经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三、什么是征用

  征用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将集体或个人的土地等财产收归公用的措施。分有偿征用和无偿征用。在我国,有偿征用如适应国家建设的需要,有关部门以支付赔偿费等方式征用集体所有制单位或农民所耕种的土地;征用单位要照顾被征者的利益,做到国家、集体、个人利益相结合。无偿征用如征用全民所有制单位的土地等。

  矿产资源是属于国家所有的,矿产资源不可以随意开发,需要考虑当地的生态环境等。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国家征用矿山补偿标准的介绍,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想要了解的,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给您提供专业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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